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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至欧盟的家电将被征收回收费

更新时间:2004-1-3 15:54:06  文章来源:中国农资网 浏览次数:19227
  从2004年8月13日起,我国国内家电企业出口欧盟的每件电子电气产品将被额外征收一笔回收费,用于欧盟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工作。据悉,这次征收的电子垃圾费用的幅度为10~20欧元/件,部分大型家电可能被征收更高的费用。 

  据欧盟最近起草的两项新指令--WEEE(《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进入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害物质。我国大部分企业对此并没有出台相应对策,在遭受了美国在彩电领域的反倾销打击后,欧盟这道新的“环保壁垒”无疑带来了新的难题。但有关企业认为,环保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尽快改变我国电子垃圾回收领域相关法规缺位的现状,使得国内企业在该领域与世界同步,减少相关壁垒。 

  一、初步决定每台彩电征收10~20欧元的回收费 

  据悉,按照《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在欧盟成员国内,处理“电子垃圾”的这笔费用最终将转嫁给产品制造商,以彩电为例,消费者将它送到政府或制造商设立的回收站,然后进行分解、回收、再利用,那么这台彩电的处理费用就将在它进口的时候进行征收,目前计划征收10~20欧元/台,一些大型电器还会更高。 

  同时,《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规定,进入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还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害物质,我国企业在向欧盟出口时,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必须用新型的环保材料代替。这也将给生产企业增加一笔开销。 

  二、回收费可能高于制造成本 

  根据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统计,2002年对欧盟出口额为1.3亿美元,属于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占出口额的70%,预计到2004年,《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实施后,其出口额将为1.5亿美元,即减少30%~50%。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调查,目前,欧盟已成为我国家电出口的主要市场,约占我国家电出口市场的1/4。2002年,我国出口欧盟的家电金额为20.5亿美元。由于欧洲劳动力成本高,致使制定的回收成本偏高。如果将回收成本转嫁给中国的家电制造商,有可能会使回收成本接近甚至高于制造成本,从而降低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据悉,现阶段国内企业并没有专门针对欧盟这两项指令的对策。有彩电企业表示,由于欧盟目前对中国的彩电出口实行配额限制,仅为40万台,因此欧盟两项最新指令对于彩电企业影响不大。日本对相关产品的回收率规定在50%~60%,对不同的产品也有不同的回收率。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相同的法律,回收率拟订为40%,而欧盟的标准却达80%,显得过高。 

  创维集团董事长黄宏生表示,欧盟征收回收费用对生产/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壁垒。但他认为,国内企业应该加大平板彩电的出口,像等离子和液晶彩电用的材料都是环保型,可以突破这个壁垒。 

  三、企业呼吁出台回收法规 

  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钢认为,电子垃圾回收将是世界环保的重点内容,我国企业必须跟进,与世界同步。长虹集团的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则认为,企业单方面的行为不足以做好这件事。政府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包括技术监督、质量检验、环卫环保等部门都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在国内实行电子垃圾回收制度,使国内企业树立环保意识。 

  早在1998年5月,日本就通过了《特定家用机器再商品化法》,并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最近,美国联邦政府决定拨款2500万美元支持大规模回收处理旧电脑。2003年3月,马萨诸塞州制定了美国第一部内容关于“禁止私人向填埋场或焚烧炉抛弃电脑显示器、电视机和其他电子产品”的法律。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只有在国内树立了正确的环保意识,国内企业才能真正与世界同步,在出口领域不至于屡次遭遇“环保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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