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一菜农在种植菜心过程中,喷洒不合格农药,农药残留超标近5倍,销售总量达500斤。近日,三水法院判处菜农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处罚金1000元,缓刑期内禁止从事相关生产活动。(《佛山日报》2015年6月30日)
菜农因为使用“禁限农药”而获刑,其对于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具有很大的警醒意义,为了种菜的经济利益,置农药使用的法律法规于不顾,违背职业良心,最终锒铛入狱,得不偿失,对其他菜农也是一种负面警醒。
问题是,如果不是农林渔业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所发现,那么,这位菜农使用“禁限农药”的情况依然发现不了,看来,靠偶尔的检查发现“禁限农药”不是监管的“禁限农药”的新常态,如何能够很容易发现“禁限农药”,需要相关部门的执法智慧。
更耐人寻味的是,该菜农因为使用“禁限农药”而获了刑,但是对于经营和推销“禁限农药”的供货商究竟是怎么处理的,语焉不详,打击“禁限农药”,既要管使用者,更要管经营者,如果仅仅用法律制裁使用者,而让销售者逍遥法外,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其实,菜农非法使用“禁限农药”的现象并非个别现象,仅仅因为“禁限农药”便宜和灭虫效果好,一些菜农就铤而走险使用,也暴露出了田间地头对“禁限农药”现场监管的缺失。
蔬菜种植随便使用禁限农药,直接威胁老百姓(603883,股吧)的餐桌安全,近年虽然未发生农药残留中毒事故,但没有中毒事故,不是没有伤害。这种伤害当然不是吹糠见米,但如长期如此,谁能保证不会积小害而致大疾?在中国农科院的一份报告中,的土壤农药残留达到134种之多。这一状况亟待导致重视。
事实上,随便使用禁限农药的危害性,菜农心知肚明,所以菜农种的毒蔬菜“自己基本不吃”;自己吃的蔬菜反而不打农药,而随便使用禁限农药的非法性,农药店老板也心知肚明,所以不上架偷偷卖;生产厂家同样心知肚明,所以只通过电话由“倾销员送货上门”。明知非法且有害,却决意行之,驱动者,就是一个“钱”字,见利而忘义,置社会知己、道德底线甚至法律法规于不顾。
菜农因为使用“禁限农药”而获刑,菜农成为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其实,菜农使用“禁限农药”而获利,表面上看自己占了便宜,其实吃大亏。在使用高毒农药这个问题上,菜农也是受害者。在禁限农药的使用的环节中,菜农是真正和高毒农药接触最密切的人群。像甲拌磷等剧毒农药,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在甲拌磷的毒性介绍上说,短期内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都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也可造成慢性中毒,主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多汗、肌束震颤等。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商只是需要搬运,隔着包装,不需要打开,对农药的接触较轻微,而在使用过程中,菜农必须亲自用手打开,在浇灌工具里进行配药。在这个过程里,保护措施简陋或者说根本没有保护措施的菜农完全暴露在剧毒农药的侵害下,由于喷洒或者浇灌过程持续很久,菜农每次作业都是一个中毒的过程。只是由于慢性,所以这种中毒被忽视了。
菜农因为使用“禁限农药”而获刑,具有多重的警醒意义,而不仅仅是给菜农敲警钟。用良心种菜,用良心生产食品,让道德温热舌尖上的安全很有必要,但是,当道德良心失控的时候,就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介入,法律与监管的严密与到位显得尤为重要。禁限农药从生产到销售、施用,中间经过不少环节,为什么能过关夺隘,一路畅行?个中原由值得深思。任何一个环节的坚守与执法的严密,都能够阻断禁限农药疯狂而隐秘的脚步。因此,禁限农药的设防必需是链条式的、全方位的,而且是全国“联网”不留死角的。
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人为施加禁限农药,已经制造出毒豇豆、毒韭菜和毒生姜等食物安全事件,恶劣影响流布全国。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出重拳雷厉风行整治菜地随便使用禁限农药,既是得民心之举,又是责任所系,刻不容缓。真要发生了农药残留中毒事故,恐非任何人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