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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禁用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http://www.ampcn.com 2006-12-20 11:29:31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浏览: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农检站对该市范围内的主要草莓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时发现,抽检的14家草莓生产基地、两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共73个批次样品中,平均合格率仅为49.3%。而不合格样品中竟检出含有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农药。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从 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陶传江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害虫、病菌、杂草等有害生物的防治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农业增产增收的关键。农药的使用是植物保护的重要手段,它具有快速、高效、经济等特点,迄今为止并在今后一定的时间内,没有其它手段可以完全代替。然而,绝大多数农药尤其是化学农药及其代谢物和杂质,存在着对人、畜、有益生物的毒害及对环境的严重损害。
    1982年6月5日,农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发《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将85种常用农药依据毒性综合评价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并严格规定各类农药的使用范围。明确指出,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高残留农药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我国第一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1977年发布的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试行标准,1981年修订为正式标准。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十五”期间,我国高、剧毒农药占农药登记总数的比例明显下降,由21.8%降至11.8%;环保型剂型的登记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上升至18.1%;农药品种结构更趋合理,杀虫剂产量由占总产量的70%下降至42.2%,除草剂所占比例由18%上升至29.9%,杀菌剂所占比例由9.2%上升至10.9%。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抽样检测结果看,2005年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5%、98.7%和98.2%,比2001年分别提高36.3个、8.6个和25.6个百分点。
    ●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使用量占农药总使用量的25%左右
    我国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阶段开始撤销5种高毒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并开始部分禁用。第一阶段使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比例下降15%。第二阶段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此阶段严格禁止5种高毒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外的其它企业生产或加工此类产品,并将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局限于棉花、小麦、玉米、水稻4种作物。第二阶段将再削减20%的使用比例。第三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上述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
    我国现有农药500多种,每年使用农药制剂100万吨左右,其中90%以上是传统化学农药,高毒农药占一半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使用量占农药总使用量的25%左右,是水稻等7大作物防治20种主要害虫的当家品种。这5种农药的主要特点是杀虫谱广、速效性好、使用成本低、应用面广,普遍使用于防治水稻、棉花、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也有一定数量被违规用于防治蔬菜和果树害虫上。这些有机磷类农药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农产品上的农药残留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肝脏、泌尿系统等重要器官和组织。残留的农药在人体中长期积累滞留,还会引起许多慢性疾病。
    ●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陶传江强调,200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明显增加,从79种农药的197种限量标准,增加到136种农药的478种限量标准。5月29日,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肯定列表制度”中仅“暂定限量标准”规定的农药就有734种,是我国农药限量标准的5倍多。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和欧盟制定的相关标准分别为395种、489种和1176种。
   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产品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标准。
    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也很低,采用国际标准的还不到一半,而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的国际标准已达80%,日本更是超过90%。 以我国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为例,我国与日本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在日本列入“一律限量标准”0.01毫克/公斤的农药内,我国现有的农药就有74种。我国规定克菌丹在水果中残留量为15毫克/公斤,马拉硫磷在蔬菜中的残留量为8毫克/公斤等指标,超出日本标准几百倍。
    我国现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规定的农作物除稻米有少数专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少数蔬菜农药残留限量分叶菜、果菜外,其他同类作物大多使用同一标准。农作物大致上只被笼统地分为粮食、蔬菜、水果等几大类,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农作物详细划分到具体品种。例如,我国只规定了氰戊菊酯在叶菜中的残留限量指标为0.5毫克/公斤,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详细规定了氰戊菊酯在大白菜、芽甘蓝、叶球甘蓝、羽衣甘蓝中的残留限量指标分别为1、2、3、10毫克/公斤。
    毋庸置疑,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专项法规太少。另外,当今发达国家都采用危险性评估这一新的科学技术制定标准。但在我国,危险性评估知识的普及程度还很低,从事危险性评估技术力量薄弱,在农药残留标准的制订、修订中远没有全面做到以危险性评估为依据。
    ●绿色生物农药市场占有量仅为3%左右
    迄今,我国毒性较小的绿色生物农药市场占有量仅为3%左右。由于绿色农药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和回报不确定性等因素,所以大多数企业都愿意生产传统化学农药。由于绿色农药价格高、见效慢、产效期短,农民不愿意使用;由于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农民对绿色农药的特点也不够了解,缺少综合防治、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要求。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将在中国全面禁用。为此,农业部推出了一系列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其实用技术规范。其中菊酯类的三氟氯氰菊酯用于防治小麦蚜虫、联苯菊酯防治蔬菜烟粉虱等均在推荐目录中。低毒替代农药完全可以承担病虫害防治的任务,效果毫不逊色。在高毒农药禁用日即将到来的时刻,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高毒农药禁用后,相关政策将会被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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