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柳江县读者韦先生来信反映,其经营的农药店里,有部分农药已过保质期不能卖了,但因为是有毒化学物品,不宜随意丢弃。他说,他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妥当地处理这些过期农药?
就此问题,记者询问了有关农药管理部门。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韦先生的过期农药,有两种处理途径:其一是交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处理;另一种途径是把农药提交给当地化工研究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如果过期农药的有效成分并没有改变,由检验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仍可销售,但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向消费者说明是过期农药但成分没有改变这一情况。当然,如果检验结果表明过期农药有效成分已经改变,就只能送交环保部门处理了。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环保部门的有关人士。据介绍,象过期农药这类化学物品,农药的主人可先到当地环保部门填写申请表,注明农药名称及数量等情况,然后再授权给相应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时由环保部门的人员现场监督,方式有化学处理法及烧毁等。农药的主人在向处理单位授权时,必须为此向其支付一定的污染物处理费。 据记者了解,在农药经销商和农户手中,留存有过期农药的现象很普遍。对此,环保部门认为,分散的过期农药完全可以经由农药厂家统一回收后,统一进行相应处理。而农药经销商和农户,千万不要随意处置过期农药,以免造成不应有的环境污染。相信近年来部分地区农村环境的恶化,已经让不少人开始警醒:破坏身边的环境,就是遗下了害人害己的种子,不知哪一天,它就会结出贻害世人的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