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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允许个体户经营化肥


农资网 2008年11月28日 10:33 【
广东省工商局6月下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来,各市陆续落实执行有关“放开化肥零售经营”政策。中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从现在起,中山将放开化肥零售经营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

  据介绍,今年6月17日,广东省工商局向各市工商局下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工商[2008]14号),明确“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化肥零售业务,拓宽农资流通渠道”,意味着化肥专营制度彻底瓦解,市场将向个体户、外资等全面放开。

  我国对化肥等农资品历来实行专营制度,虽然从上世纪90年代末逐步放开管制,但普通企业和个体户经营化肥仍需挂靠到供销社或农业“三站”(即农技推广站、土肥站、植保站)等机构。中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广东省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推出六项改革措施,其中一项是放开对农资(化肥)经营单位的登记,随后下发文件明确“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化肥零售业务”。

  据统计,今年中山新设立从事化肥零售经营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18户,目前全市从事化肥销售的企业有27户、个体工商户17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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