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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先后开展集中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活动
时间:2007-12-24
按照农业部等四部委发布的632号公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近日,重庆、河北、广西、 江苏、陕西、浙江等省先后开展集中销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活动。    按照重庆市农业局统一部署,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于12月7日召开高毒农药销毁现场会,对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收的高毒农药进行集中销毁,销毁数量达5.955吨,自此,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已全面完成。    河北省农业厅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杜绝了5种高毒农药在市场上的流通,并对收缴、封存的20余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统一销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在柳州集中销毁了40余吨高毒农药、毒鼠强等危险化学品。广西农业厅副厅长韦祖汉介绍自2007年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广西共查获收缴高毒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约19吨,其中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12余吨。    江苏省农林厅在南通市和无锡市组织了收缴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集中销毁行动,共集中销毁高毒农药24.14吨。此前,南通等地农业部门已销毁收缴的高毒农药3.4吨。至此,今年全省收缴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已100%销毁。    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高爱平在蓝田有毒物品集中销毁中心按动开关启动生化反应釜,开始集中销毁从辖区内9市收缴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总量达7.5吨。    浙江省农业厅也将今年从全省各地收缴来的4100公斤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集中运抵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采用封闭分解的方式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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