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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资格评审(第二批)开始国内公开招标
时间:2009-1-8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2008/2009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资格评审(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于2009年1月7日发出招标公告。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查询或下载。以下是本次招标的简要情况。     一、招标的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08/2009年度405万吨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其中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400万吨,原2008/2009年度吉林区域5万吨淡储量需重新招标。2008/2009年度新增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分区域标的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承储企业自行申请银行贷款,政府给予利息补贴。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备合法化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化肥流通企业连续三年销售量30万吨以上,化肥生产企业拥有销售网络且连续三年生产量40万吨以上,淡储标的区域内近三年年均销售数量不少于淡储标的量;     4.具有与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5.银行信誉优良;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直接在:www.chinabidding.com.cn,该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下载。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9年1月 11 日16:30时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1月13日 12 :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日期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至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业务部;     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正本(原件),但考虑时间比较紧迫,非北京市的投标人可先以电子邮件(邮件地址guoxinzhaobiao@yahoo.com.cn)方式递交,但应随即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邮件一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不得晚于2009年1月13日12:00(以邮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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