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一菜农因涉嫌违禁使用高毒农药被刑拘,涉案蔬菜被全部铲除。
据了解,一些菜农有用高毒农药浸泡种子或在蔬菜根部喷药的习惯,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防止种子被地鼠或其他地下害虫咬噬,提高发芽率,也能预防蔬菜苗期的虫害,蔬菜提高了产量,菜农增加了收入。但这样做的危险也很明显,那就是农药在蔬菜内的残留高,对食用者危害大。
基于食品安全的慎重考虑,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法对高毒农药在粮食瓜果蔬菜上的使用作了限制,农民朋友不能再任性地使用高毒农药了。然而,高毒农药在粮食蔬菜上的使用还没被完全杜绝,其原因大致有三种:其一,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一部分粮农、果农、菜农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二,粮农、菜农心存侥幸,认为法律法规不会被严格执行。广州菜农因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被刑拘,为其他粮农、菜农、果农敲响了警钟。
刑拘违规菜农不是管理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食品安全。农药高残留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农民应遵守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农药。窃以为,高毒农药种植蔬菜被刑拘的启示至少有两点:第一,预防虫害固然重要,但不能因为对自己有利而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否则后果很严重;第二,职能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种植瓜果蔬菜的农民接触媒体信息的机会少,可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不了解,农业部门应加强宣传。
就提高宣传的有效性而言,笔者觉得,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督促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在高毒农药的外包装上注明严禁使用的范围;负责零售的人员一定要对购买农药者作好解释说明,让粮农、菜农、果农知道所购农药的使用范围,明白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法律后果。生产企业、零售人员若不能作好解释说明,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合理使用农药,杜绝使用高毒农药,需要粮农、菜农、果农知晓法律法规,也需要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和零售人员积极配合宣传,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