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7月19日公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678号建议答复摘要》(以下简称《摘要》),表示已将配肥机品目列入补贴范围。
《摘要》称,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促进智能配肥机推广使用。目前,已将配肥机品目列入补贴范围。鉴于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有限,为使更多农民享受到补贴实惠,现行配肥机补贴额测算比例与其它产品一样,不超过30%,不宜大幅提高。
下一步,农业部、财政部将根据国家财力增长情况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一方面,引导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加强产品研发,生产更多更适合的智能配肥机产品;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更多智能配肥机生产企业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质检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智能配肥机生产企业的市场化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