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在行业内外的期盼中“再落一子”。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今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新规一出,市场掌声四起。毕竟这是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的又一实质性步伐,苦苦等待中的全部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终于完全放开。尽管姗姗来迟,但颇具意味,标志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中的一半天然气价格真正走上市场化道路。
其实,此前的市场化改革中,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以及除化肥企业用气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均已放开;而市场化程度较高、占天然气消费总量30%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则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联想到10月中旬天然气管输、储气设施等中游的“价格松绑”,一个月不到,又对下游放手,如此的密集价改,不由引人遐思,改革提速了?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一个切合当下经济背景的综合政策考量,既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要求,又顺应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如果没有低油价给化肥用气企业提供出替代能源,如果没有党的十八大对“美丽中国”的高度重视和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如果没有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天然气价格改革可能还得好事多磨。
当然,此前的一系列价改,也为这一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础。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在广东、广西启动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2013年6月进一步规定,国产陆上常规天然气、进口管道气价格实行门站价,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门站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实行了并轨。
改革一小步,市场一大步。全部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已经完全放开。天然气的生产和消费两端应张开双臂,热情拥抱开放市场,让市场之手成为主角并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