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化肥
目前,正值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部分地区化肥生产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的突出问题,做好2018年春耕备肥期间和用肥旺季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众所周知,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关系到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然而,据相关媒体报道,冬季化肥行情一反常态,由于氮、磷、钾等原料的强势上涨,直接拉升复合肥的价格,从2017年10月份到现在,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均出现大幅上涨,三个多月的时间,有些品种涨幅已经超过20%。
对于此次肥料价格上涨,企业反馈,是被成本、政策和运输等因素倒逼所致。成本方面,专家分析,煤炭等生产化肥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带动化肥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
由此,《通知》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化肥生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化肥生产所需原料供应,努力提高企业开工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天然气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在保障民生用气用煤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供气供煤合同,在供暖季后期加大力度保障化肥生产用天然气、煤炭供应和价格稳定。
同时,相关专家坦言,由于各地雨雪天气带来的农业生产需求提升,加上厂家一直都是低库存运行,一旦成交量上涨,价格上涨也将成为必然。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调节作用十分重要。据了解,国家将追加安排55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2年有效)。《通知》要求,在化肥生产供应量增加、价格稳中有降时,中标承储企业需按要求及时有序入储,并提前将淡储化肥调运到基层销区储备库点。如春耕备肥期间局部区域出现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淡储化肥提前出库的措施。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旺季到来后,要及时动销。
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通知》还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农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及其他坑农害农行为。
此外,《通知》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降低用肥成本。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发挥好农资流通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建立现代农资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农资流通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