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予以肯定后,开展第二轮督察之前期,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再次引起一众的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请跟着小编往下看↓↓↓
“网上申领排污许可证就是填一些表,传一些资料,容易蒙混过关。”如果这样想那你就错大了!申请排污许可证一旦查出问题,不但会撤销许可证,还可能“杀个回马枪”(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你”进行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明确了农药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农药原药制造、主要用于农药生产的农药中间体制造、农药制剂加工排污单位。规定了除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企业实施时限为2020年外,其他企业的实施时限为2017年。未能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农药企业,将于申领期限后开始强制停产。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的信息数据,截至2018年1月27日,各地农药企业共取得875张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农药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数量大于农药企业实际数量,如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已经获得编号分别为91130193074851828L001P(公司总部)和91130185084980826G001P(鹿泉制剂分公司)的2张排污许可证,上海杜邦农化有限公司已经获得编号为91310115607258729K001P(公司总部)和91310115607258729K002P(化工区厂)的2张排污许可证等。
日前,河北省就开展了一轮证后监督检查,分行业对已发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其中,钢铁行业的证后检查成为重头戏,共有6家企业被撤销许可证,12家企业移交实施行政处罚,113家企业实施限产限期整改。被查处的企业中,大量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在申领许可证时未如实申报,被检查人员发现企业现场的情况与申报内容不符,该上的设施未上,该报的设施未报等情形。
许可证不是发完就了事,落实到位才是关键。除了河北之外,浙江、江苏等地也已经启动了证后监督检查的工作。
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向省内设区的市环保局发出了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质量评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计划于今年3月至6月对2017年下半年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的排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
浙江省宁波市发放新版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只是第一步,后续监察才是关键
排污许可证到底是什么?据了解,排污许可制是一项源于发达国家的环境管理制度。目前,美国、瑞典、挪威、德国、日本等不少国家都实行了排污许可制度,其中美国是最早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的国家之一,瑞典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受到最多国家认可的,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才意识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性。由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并未发挥核心地位作用。2016年11月,新排污许可制度开始在全国实施。
与旧的排污许可证相比,新排污许可证有很多新的变化:
从几页纸到一本书。
新排污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一企一证,由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统一规范管理。正本标注着单位名称、行业类别、有效期限、证书编号等信息。副本则是一本记录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方案、信息公开要求等信息的书。新排污许可证已经从一张纸发展到一本书,不断完善我国环境信息数据库。
扫一扫二维码便可知道企业的排污信息。
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一企一证,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只需扫描副本上二维码就可以了解企业生产信息、排污信息、执行标准、监测的要求,排污口位置、排放去向等信息。同时在排污口设置有相应的二维码标识。
同时,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编码的管理,为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纳入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逐步接入。
申领到许可证的企业是否觉得就万事大吉了?当然不可能。据了解,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在监管与处罚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对固定污染源的监管包括是否持证排污的检查、对台账记录的核查、对自行监测结果的核实、对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以及必要的执法监测等,通过对企业自身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台账记录的核对来判定企业是否依证排污;同时也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实测,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应作出说明,未能说明并无法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的,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企业停产是不予核发许可证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新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如何呢?据了解,截至2018年3月18日,全国已有21604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颗粒物许可排污量176万吨/年,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424万吨/年,氮氧化物许可排放量581万吨/年,VOC许可排放量21万吨/年,CODcr许可排放量176万吨/年,氨氮许可排放量14万吨/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涉及监测设备近61万个,其中手动监测设备53万个,自动监测设备7.8万个,自动监测设备占比12.80%。
按照二级行业分布,目前核发最多的行业是纺织业(3830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410家)、造纸和纸制品业(3110家)、金属制品业(3085家)。核发比例最高的行业是造纸和纸制品(46.5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34.4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7.6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0.95%)。
以河北省为例,2018年1月5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了河北省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工作情况的通报。截止到2017年12月29日,15个重点行业共核发许可证1106张,不予核发461张,核发通过率为70.6%。
据了解,河北省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共461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共96家;二是企业处于停产或者冬防应急停产状态,共286家;三是企业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共33家;四是其他原因不予核发17家;另有29家企业不属于15个行业。
全国农药产量持续下滑
截至目前,共有998家农药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按照工信部统计的1707家农药企业,核发比例仅为58.47%。随着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的推进,没有排污许可证的农药企业将面临重大影响。
环保重压之下,中国农药行业产量持续缩减,2017年全国农药原药产量294.09万吨,同比下滑8.70%。2018年1-2月全国农药原药产量46万吨,同比下滑8.70%。
环保政策的不断施压是导致产量下滑的原因之一。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1-2月全国共有22个省份生产化学农药原药,其中,5个省份呈正增长,大部分省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下滑。
从增速来看,2018年1-2月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增速最快的是广西区,广西2018年1-2月化学农药原药产量达0.91万吨,累计增长1037.5%;其次为江西省,2018年1-2月江西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累计增速为454.05%。
从地区产量来看,在2018年1-2月全国各地化学农药原药产量排行榜上,江苏省以产量13.55万吨位居榜首,累计下滑23.88%。排名第二的是河南省,河南2018年1-2月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6.43万吨,同比增11.83%,不及江苏省化学农药原药产量的一半。江西省2018年1-2月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6.15万吨排名第三。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1-2月全国各省市化学农药原药产量排行榜中,江苏是化学农药原药产量超10万吨的省份。
据了解,在中央环保督查行动中,多省市的工业园被要求整改提升,尤其是环保门槛较低的区域,部分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已被永久关停,对农药原药尤其是中间体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影响很大;环保关限停“一刀切”的行政管理措施给农药生产带来较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