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也越来越全面。除了高产以外,环保和健康的标准同样被重视起来。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
因此,有大批量农药被禁用。
一、所有食用农产品不得用高毒农药
意见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同时表示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包括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
意见分别制定了2020年与2035年目标,从制定标准、严格监管、实行最严厉处罚、坚持最严肃问责等多个方面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在具体淘汰步骤上,意见要求,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
高毒农药作为农药中的重要品种,防治效果显著,但使用稍有不当,就会带来质量安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禁用、限用的高毒农药已超过60种,包括甲拌磷、涕灭威、水胺硫磷等。
下面这些农药将全面禁止使用
1、农业部第199号公告: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以上18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2、农业部第322号公告: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3、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
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4、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
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等5种农药全面禁止使用。
5、农业部第2445号公告:
决定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二、全面禁用农药数量不断增加
而根据新华社日前的消息,规范农药市场的行动,仍在不间断的进行着:
对此,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表示,高毒农药虽然风险较大,但其在防治地下害虫等方面的效果很好,目前现有的其他农药还不能起到同样效果。要想防控高毒农药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又要起到强有力的防虫作用,这本身是一大矛盾。
而解决该矛盾主要有两条思路:一是在现有农药中筛选一批可替代高毒农药的产品,二是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低毒高效化学农药研发。
替代高毒农药有哪些?
2,4-D丁酯、百草枯替代产品:
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麦草畏、烟嘧磺隆、乙草胺、灭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嗪草酮、扑草净、乙羧氟草醚、二甲四氯钠、苯磺隆、苄嘧磺隆、2,4-D异辛酯、2,4-D二甲胺盐等。
三氯杀螨醇替代产品:
阿维菌素、炔螨特、哒螨灵、螺螨酯、唑螨酯、二甲基二硫醚等。
氟苯虫酰胺替代产品:
阿维菌素、茚虫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单、杀虫双、毒死蜱、乙酰甲胺磷、苏云金杆菌、三唑磷、氯虫苯甲酰胺等。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拌磷替代产品:
防治地下害虫的替代产品:二嗪磷、敌百虫、辛硫磷、毒死蜱、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吡虫啉等。
防治线虫的替代产品:
噻唑膦、硫酰氟、威百亩、阿维菌素、淡紫拟青霉、厚孢轮枝菌、棉隆、氰氨化钙、丁硫克百威。
防治甘蔗蔗螟和蔗龟的替代产品:
毒死蜱、敌百虫、氯虫苯甲酰胺和杀虫单、杀虫双和辛硫磷、噻虫胺、吡虫啉、噻虫嗪及联苯菊酯等。
可以预见,未来农药产品更新换代趋势不可抵挡,且速度越来越快。
在国家政策方面,也给予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登记资料进行减免,天敌生物免于登记,并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加快生物农药、低毒低风险农药的产业化进程,为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提供更多的替代产品,逐步建立绿色农药和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的绿色通道。
本文转自“农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