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对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对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及中间体开发生产,对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化改造,政府将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高毒农药原药等4个农药项目将受到限制,多氯联苯等农药产品被列入淘汰类范围。
据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负责人介绍,新的《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是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的配套文件。按照《暂行规定》中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与农资有关的主要有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支持发展高浓度磷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先进制造业。对于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将提供信贷支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禁止投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遵循优胜劣汰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对于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和采用。
据介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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