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化肥农大研发中心 华中农业大学 王利 河北农业大学 马文奇
化肥是特殊的商品,其下游市场直接面对我国的弱势群体——农民,而农民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因此,既不能放任化肥市场价格的无序波动,也不能寄希望于通过行政干预手段控制化肥流通。只有按照市场规律,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策略,才能来建立成熟的市场流通体系,进而保证化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
机制和评估反应体系
随着国内化肥市场的逐步放开,我国磷肥企业将在中国市场上与国际企业正面交锋,商务部《中国磷肥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项目的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磷肥企业的竞争力已处于劣势。随着未来的市场竞争从生产逐步转向分销,竞争将会更加残酷,而国外公司有充足的资金、资源、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经验。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出一种符合WTO规则而又低成本的调控模式,就必须要加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评估反应体系的建设,进而及时有效的采用合理对策应对市场逐步放开的新形势,切实保护我国化肥产业的利益,保护“三农”的利益。
理顺流通渠道,同步建设农村农资流通网络
建立开放的化肥市场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和农民手中的信息与资源,围绕影响化肥供需的核心问题,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服务职能。
以企业为主体完善化肥物流管理。通过引导企业物流管理逐渐与经济发展市场化方向的接轨,来理顺化肥的流通渠道。
加强对农村农资流通网络发展的规划。由国家对农资连锁企业流动资金、网络建设资金给予支持。也可以实行政府投资搭建农资流通服务的基础性平台,在一些农业大区以及交通比较便利的枢纽地区扶持建立大型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用于淡储旺供;并通过采取招投标等市场化形式,选择有实力的农资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以有效实现农资商品的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和经济消费。
适当加强对农资连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农资连锁企业重组、收购、兼并其他农资经营企业的资金给予支持;对于农资连锁企业村镇连锁终端网络建设、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等,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免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三金”(防洪保安资金、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或改变按销售额计征方式,以减轻农资连锁企业负担。
提高化肥生产和销售的市场准入门槛
按照WTO的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宏观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WTO规则而又利于规范化肥流通秩序的市场准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对部分化肥产品如复混肥的市场准入制度门槛要提高。
从目前来看,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主要途径有3个方面:一是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有效的控制审批权。二是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对企业,做好“抓小扶大、打假治劣、扶优扶强”;对产品,严格按照质量法的标准执行。三是适当执行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该项制度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
充分利用化肥出口政策
调节市场
从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化肥市场调控政策来看,国家实行的进出口管理政策发挥的作用最大,效果最好,尤其是针对尿素的出口政策对于保证国内氮肥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目前国际化肥市场价格高于国内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发挥该政策的作用。
完善商业淡季储备制度
建立和完善化肥淡季储备、旺季销售制度是平抑化肥价格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需要两个“尝试”和两个“倾斜”。
尝试建立国家化肥战略储备和农户储备制度。由于诚信缺失导致淡季储备流于形式,资金缺乏和风险使企业望而却步等问题导致现行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与当前化肥市场形势和国家化肥储备的要求不能完全相符。因此,建立国家化肥战略储备制度是有必要的,其立足点主要在于调节核心市场与核心时段的化肥供应总量、救灾应急以及规避国际市场风险。结合现行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再通过建立农户储备制度就能实现三级的储备制度,进而更好的稳定化肥市场供应。
化肥淡储向生产企业和高浓度磷肥的倾斜。根据磷肥和氮肥竞争力的研究结果,目前生产企业应对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性消费的风险能力差。从目前化肥淡储的执行情况来看,农资流通企业占的份额过多,化肥淡储的政策支持应该适当向生产企业倾斜。从淡储的化肥产品结构上来看,高浓度磷复肥,尤其是磷酸二铵所占的比例太小,不能满足用肥旺季磷酸二铵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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