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控制化肥等农资出厂价。对市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市远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铵、磷肥出厂价格在严格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打紧费用,保本微利的原则,从紧核定;对市华润化肥生产的尿素,其出厂价格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最高出厂限价。
二、严格控制化肥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所有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环节的综合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正常合理运杂费另加。
三、切实做好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工作。认真落实化肥等农资企业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准确把握价格走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价格变动情况。
四、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的,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选择典型价格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