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检查自2月20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此次检查是国家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后的首次专项检查,对确保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化肥生产流通具有重要意义。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执行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违反进口钾肥价格管理政策,不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港口交货价格或超过规定的港口交货价格销售;相互串通,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化肥价格;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农民购买化肥;采取减少数量、降低养分、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抬高化肥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化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8大类。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将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采取提醒、告诫、倡议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涉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