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份起,中国国化肥出口急速萎缩。为使国内化肥市场尽快走出低谷,国家自去年以来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国内生产消费及国际市场变化,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主要化肥品种出口将设定淡旺季时间和淡季基准价,同时将之前化肥产品125%-185%(2008年9月到12月底)的关税税率,下调为10%-110%,执行时间截至2009年底。
淡旺季化肥关税差别化新政策的正式实施,避免了国家出口关税的频繁调整给化肥企业生产安排与原材料采购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既能保证旺季国内用肥需求得到满足,稳定国内化肥价格,兼顾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经营效益,实现双赢,又能在淡季使国内化肥企业通过出口来消化多余库存,有利于缓解化肥“全年生产、季节性使用”的双重矛盾,有助于化肥行业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