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去年5月5日和6月2日,本报四版分别以《云南磷肥企业急盼肃清“李鬼”》及《云南“磷石膏肥料”仍在坑农》为题,连续报道了云南省内近百家企业以磷石膏作为原料生产所谓的中量元素肥、硫酸钙肥,以土壤调理剂冒充真化肥的事件。
本报报道引起了云南省内有关领导的重视。据了解,《云南“磷石膏肥料”仍在坑农》一文已被列入云南省省长内参,省长作出批示,责成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云南省农业厅进行处理。去年12月,云南省质监局编制的《含中、微量元素的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识及要求》地方标准下发并开始实施。
近日,不少正规的云南磷肥企业向记者反映,该标准在出台了4个多月之后,对假化肥企业的生存形成了打击。
据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复混肥料专委会负责人高孔亮介绍,对于肥料管理,虽然我国目前有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却没有对中量元素肥及硫钙肥、钙镁肥、硫酸钙肥的具体要求,给了一些不法化肥生产企业以可乘之机。由于标准滞后,一些不法企业就以自定的企业标准作幌子逃避质量监管。
此次出台的新的地方标准对含中、微量元素的单一肥料、中量元素肥及含中、微量元素的土壤调理剂进行了明确界定,规范了肥料的使用名称。同时对这几种产品的养分含量标识及测定办法等都做出了严格的要求,且对相关养分的含量也做出规定。
比如中量元素肥料中的硫,规定要以有效硫的含量来标识,且其含量必须大于等于15%。而过去有效成分是以氧化物的含量来标注的,往往会让农民误解以为假肥料的有效含量比较高。新标准提高了中、微量元素肥和土壤调理剂的准入门槛,使假肥已无机可乘。
高孔亮说,规范的标识及检测方法的制订,从法律、法规上健全了肥料管理,从源头上初步遏制了一些不法企业的造假行为,并使工商部门及质监部门在对假冒产品的查处中有法可依。目前,在假化肥曾经泛滥的重灾区楚雄、玉溪等地,标识不合格的产品已被有关部门封存。
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副经理王红云告诉笔者,去年由于化肥价格上涨过快,正规企业生产成本大增,化肥市场需求量也较大,使不法厂商造假的利润很大。今年,按照新标准生产后,造假企业面临较大的违法风险。同时,由于今年化肥市场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产品售价普遍下滑,也使得造假企业的利润大幅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