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在化肥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把企业的经营过程置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三、严格经营管理,确保化肥产品质量。销售化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化肥质量符合农业生产需要。
四、完善服务体系,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完善《突发化肥质量事故的快速应急制度》及《有害化肥产品召回、追回制度》,如化肥质量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依法赔偿农民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企业:
丹东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东港市农资协会
凤城市化肥农药公司
振安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天帮农业物资经销处
安民供销社西安民商店
汤池供销社洋子泡商店
汤山城供销社
九连城供销社套外商店
五龙背供销社华林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