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热门:春耕 化肥行情 尿素价格
首页 > 化肥市场 > 正文

化肥经销商要正确对待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资网 2010年4月16日 12:09 【

很多地区化肥经销商几乎都遇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困惑,有的人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虚的,骗钱的;有的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势凶猛,措手不及;有的认为自身已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中得到利益。有的认为合作社发展是一种必然,作为经销商必须考虑与其合作,以及以后企业走向。

    自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等大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规、条例、通知、文件等发布,各地不免有些消息灵通人士,或者政府有朋友的人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浓厚的兴趣,在不同的目的下,各式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起来,结果就出现以上大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看法。

    有些人看到组建合作社有政策支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就给这部分人很大的心理鼓舞,各地政府也是要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似乎要一夜之间遍地都要有合作社,否则就是没有政绩。这种合作社多数是飘渺虚无的,旨在索取政策,申请补贴资金,并不是一个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因此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虚架子,是骗钱的。

    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一些农民自己组织的合作社到化肥经销商那里批发化肥,并要求以第一批发价购买,使得这些化肥经销商朋友左右为难,销售给他们,低廉的价格必然影响其原有的销售网络,不卖给又恐将失去这部分市场,对于这突然出现的一种团购行为手足无措。

    有些经销商观念更新较快,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鲜事物,结合自身条件,巧妙融入,从中受益匪浅。例如一些化肥经销商在不影响原有销售网点利益的基础上,选择可以直接掌控的终端销售区域,直接联合农民组建种植合作社,为合作社的农民提供优质化肥,从而缩短流通环节,为农民朋友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

    不管合作社组建是否规范,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着很强生命力,有些化肥经销商预计到在未来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得到充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化肥消费环节将占有一席之地。这就要求化肥经销商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紧密结合,切不可视而不见,错失良机。也有人担心,部分地区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将影响到化肥经销商的生存问题,化肥经销商不得不为以后的出路做好长远打算。

   对化肥经销商的建议:

1、化肥经销商必须重视种植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直都存在,在合作社发颁布之前,全国已经有10万多户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大部分中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属于新生事物,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知程度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民一家一户为单元的经营方式由于经营规模小、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农户在商品生产和经营中遇到很多困难,因此,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风险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分散经营的农民的必然选择。所以国家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的深入,以农民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将成为农民朋友很欢迎的经济组织。因此化肥经销商千万不可忽视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短期内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不会影响合作社发展的进程。

2、化肥经销商不要盲目操作合作社。虽然合作社法里说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但是具体到化肥经销商其不可盲目操作合作社,假如在一些区域化肥销售已经做到终端消费群体,可以尝试讲终端农民组件化肥供应合作社。假如只是在原来的销售网点加个名字叫合作社的话,简直就是多此一举,一段时间之后合作社的招牌就会被各销售网点遗忘,农民、二级经销商、自身并不会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什么好处。在化肥经销商没有找到一个好的切点之前,请不要贪图合作社的美名瞎掺乎。

3、化肥经销商面对合作社不必恐慌。当然面对突如其来的合作社对化肥销售疯狂的压价,也没必要恐慌,如果说化肥经销商不愿意失去他们这块消费市场,或者售给他们化肥,可以对产品进行一下特殊化区别,例如合作社专供就很好。如果说不愿意打乱自己的销售网络,又不愿意失去市场,仔细观察目前的种植合作社,充其量也就是个合作组,或者自发的团购行为,内部没有凝聚力,那么只要你向这种合作组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成员提供更为廉价的化肥,他们的合作也就在互相猜忌之中解体了。

4、化肥经销商正确处理与合作社的关系。不管是破坏合作社、还是结合合作社,或者自己操作合作社,这对化肥经销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要培养专业的人才,在市场信息发挥目前网络的优势。我想在几年以后将有一部分化肥经销商将成为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之一,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信息、物流等方面给与强有力的支撑,从而在未来的化肥市场中稳步发展。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举报】 【关闭】【责任编辑:YanBO】
相关资讯
行情按地区分类
推荐信息
专题信息
热点资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2004-2009©版权所有: 农资网,保留一切权利!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您E-mail至:ampcn#126.com
客户中心:0371-63563512 13903839098 技术支持:0371-635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