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液处理——
不仅是费用的问题
“母液处理的成本太高!”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宋金华说,1158号公告之后,30%以下的草甘膦制剂将不再使用,相应的就出现了草甘膦母液的处理问题,这需要有环保设备的投入,必然导致草甘膦原药成本提高。按照江山公司IDAN法生产工艺,每生产1吨草甘膦原药,将产生4~5吨母液。据该公司副总经理薛健介绍,到目前为止,江山公司投入的环保资金已高达 3.5亿元,仅5套蒸发装置就投入8000万元。而处理1吨草甘膦原药产生的母液,成本就增加2000余元。
记者从乐山福华、山东润丰、捷马化工等国内知名草甘膦企业负责人处了解到,每个企业母液处理的成本增加虽各不相同,但处理每吨草甘膦原药母液的成本基本都在1000~2000元之间。在当前的草甘膦行情下,这对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据记者了解,10%草甘膦水剂的出厂价为每吨1800元左右,1158号公告的出台,也把企业这一块经济效益给抹掉了。
“国内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处理草甘膦废液的技术,好的技术往往导致成本的极大增加。”宋金华说,“草甘膦的‘三废’处理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内很多企业要么没有技术上不了设备,要么无资金也上不了项目,要么两者都没有。而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技术。中国现在草甘膦母液到底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在业内没有定论。
山东润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国庆认为,草甘膦的绿色生产现在看来是有问题的。国内草甘膦生产企业都说30%以上的制剂生产工艺走通了,可质量该如何保证?谁也不敢说。全国各地的环保政策执行的标准是不一样的,相比较来说,南方比北方有优势,主要体现在水体资源上,有大量的水可供母液排放,其治理措施值得推敲。据他介绍,润丰化工走的是回收磷的路子。去年专门上了焚烧装置,仅此一项,投入高达2000多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全球草甘膦最大的生产厂家——美国孟山都,在上世纪是直接把草甘膦母液打入到地下几千米,靠自然因素慢慢降解,这个成本也相当高。进入新世纪,其处理工艺是否有改革,虽然说法不一,现在的新装置在美国路易斯安纳州,应该是处理了,但技术绝对是其核心机密,公司负责人也三缄其口,但有人说他们还是采用之前的老办法处理。近日,在杭州召开的2010年(第三届)中国草甘膦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孟山都公司的到会人员对中国目前的母液处理技术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可见母液处理对他们来说,也是问题之一。
编者按
2009年初,农业部、工信部第1158号公告发布,这意味着从2010年1月1日起,10%草甘膦必须停止生产,已生产产品将在两年有效期过后于明年底彻底从市场上消失。而在此公告之前,10%草甘膦水剂是中国除草剂市场的绝对主力。
现在离明年年底尚有一年多的时间,这一规定在行业内引发了哪些变化?企业是如何积极应对的?应对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呢?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企业呼吁:
建立统一监管标杆
“行业内想看政府的执行力度如何,监管何时能够到位?”一位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这样表示,环保的高投入及技术攻关两大难题关系到很多企业的身家性命,当时这个决议出台时企业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看来面临着成本大幅度增长和技术的升级,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1158号公告出台后,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相应的环保投入?江山公司宋金华说,不同公司之间肯定是有差异的。在目前草甘磷市场低迷情况下,先上环保装置的企业,肯定要吃亏。现在的问题是,大家能不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如果是公平的,那没有关系。江山公司希望国家能够树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标杆,杜绝小公司弄虚作假。
据宋金华介绍,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当前没有办法处理母液,基本上处于观望状态,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江山公司建议,国家可以成立一个类似于“行业协作组”的组织,对母液处理技术进行集体的攻关,但要几家企业一起投入。最实用的技术攻关成功后,可以对没有实力的企业形成技术壁垒,进而净化这个行业,进行行业的洗牌。小企业关门了,草甘膦的供应也就少了,产品价格可以进一步提高。对正规企业来说,这是好事。
四川省乐山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林建议,相关部门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现在企业已经处在了不平等的竞争线上,不公平是因为监管不严导致的。而监管的执法成本很高,能否严格监管,主要看国家有关部门是否有这个决心。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1158号公告的执行力度、当前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的农药行业规范性政策等,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草甘膦行业整合的速度。
国内最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是新安股份,此外,扬农化工和江山股份也拥有一定的实力,初步具备一定的整合能力。处于变局中的中国草甘膦行业,正面临行业的整合、洗牌,时间表虽不能确定,但1158号公告将加速这一进程,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1158之后,
企业准备好了吗?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福良调查发现,自农业部发布1158号公告以来,新增草甘膦登记品种具有以下特点:水剂还是占绝对多数,而且30%草甘膦水剂(41%异丙胺盐相当于30%草甘膦酸)占 66.5%,其他的制剂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登记的品种规范化了,原来不同规格的制剂达到30个以上,现在新增登记的规格在15个左右,减少了约一半。混剂登记品种有所增加,共有9个品种获得登记,占新登记品种的4.2%。由于草甘膦与大多数的除草剂混用没有增效作用,或只有拮抗作用,所以可混用的品种比较少,新增登记与草甘膦混用的除草剂有2,4-滴、2-甲-4-氯、麦草畏、精吡氟禾草灵等少数几个品种。
据此可以认为,在1158号公告之后,企业做了积极的应对,进行了含量变更登记,以适应此政策的有关规定。但在市场、生产等环节上,又是怎样的状况呢?
据四川省乐山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林介绍,现在大企业没上废液处理设备的已经不多了,一旦查到,罚款非常厉害。自1158号公告发布之后,大的生产厂家现在已经不再生产10%草甘膦水剂了,但一些投机性制剂工厂具有农药三证,他们从一些原药生产厂家购买母液,加入原药后生产10%草甘膦水剂,这是令人发指的,使得10%草甘膦水剂继续有货源存在,又逃避了1158号公告的追究。
“我们应该从引导农民消费上做文章。”姜林说,10%草甘膦水剂对农民最主要的卖点是便宜,缺点和危害却很多,如易引起土壤板结。农民太注重价格实惠了,在用药方面是没有辨别能力的,全靠他人的指导,看药效全凭感觉说话。因此,媒体应该从“专业”、“政策”角度“导”,把不规范的做法揭露出来,告诉农民10%草甘膦水剂迟早要退市,用高含量产品是早晚的事情,引导农民使用高含量、大厂产品,告知农民高含量制剂的好处。
山东润丰化工独辟蹊径,现在正考虑使用含磷废水进行特殊用途养殖,可行性报告已做出。董事长孙国庆认为,此技术一旦攻关成功,很多其他化工产品的废水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处理了,把负面转变成了正面。虽然这涉及企业机密,具体的进展孙国庆不便于透露,但值得期待。他说,现在看来内部技术的创新不足以抵挡草甘膦行业的颓势,要靠市场的开拓,把市场做得更细一点,如公司就在考虑做小包装的制剂产品出口。
据上海农药研究所张一宾教授介绍,有关10%草甘膦水剂违规生产的检查,工信部委托给农药工业协会。他说,现在农药定点单位肯定不再生产了,非定点企业的情况却不得而知,因为其生产基地在哪儿都不知道。据这位专家介绍,在10%草甘膦水剂退市这个问题上,政策是没有弹性的。
某大型农药厂家负责人表示:“虽然几家大的草甘膦厂商都不再生产10%草甘膦水剂产品,但由于牵扯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很多小厂依然在生产。只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淘汰机制真正建立起来,这些落后产能才有可能真正退出市场。”
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处了解到,在1158 号公告出台之后,现在并没有一套非常有效的监管措施。国家的出发点很好,但在地方上却缺乏执行力。有关此公告的落实情况,将是有关部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0%草甘膦水剂
问题所在
国家发布1158号公告,取消10%草甘膦的使用主要是考虑到环保问题,10%草甘膦水剂不论在生产过程中还是在使用后,都会对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
首先,在生产方面,草甘膦生产污染主要表现为废水。据测算,每生产1吨草甘膦原药就会产生4吨以上难以处理的废水,而该废水具有污染物浓度高、毒性大、含盐量高、难降解化合物含量高、污染物成分复杂、治理难度大等特点,带来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而企业在生产10%草甘膦水剂的时候,只要往废水中加入草甘膦原药就可以了。
其次,由于用于调制10%草甘膦水剂的废水中含有较多的钠盐和甲醛等不易降解的杂质,因此,在制成的10%草甘膦水剂中也含有大量的氯化铵、无机盐、芳烃类有机物等难降解物质,甚至还有重金属催化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在使用后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也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顾宝根说,自公告公布到现在,收到了很多企业的意见或者说是申诉。10%草甘膦水剂取消,主要是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没有处理,全部用到农业生产中去,污染了农业生态环境,危害了我们的子孙。企业在实现自己发展的同时,一定要站在社会的角度,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应该说10%草甘膦水剂绝大部分都是由废水配制,所谓“合成生产”也就是在合成过程中直接生产,按严格要求是要用原药来配制。从登记生产的角度,现在的10%草甘膦水剂没有按照规定生产本身就是非法生产,没有用原药配制,合成的也是非法的。“建议草甘膦生产企业不要抱着这个问题不放,要站在农药发展的前沿,站在国际的角度来要求,不要抱着这种落后的东西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