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种子执法年”,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从农业部到省级农业部门均对企业进行了种子生产经营资格的审查。根据已经公布的信息显示,有一家全国经营资质企业、多家省级经营资质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被收回。这也印证了不久前因实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而抬高了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门槛的说法。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甘肃省5月底至6月初全面开展了省级发证种子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组完成了河西走廊省级发证企业的现场检查,其中限期整改23家,收回或注销许可证11家。四川省5月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A证种子企业的现场核查,截至5月31日,检查组完成了41家A证种子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其中,限期整改12家,收回许可证14家。此外,河北、福建、湖南、贵州、广东等省也都公布了进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清理检查工作的时间和进度。
6月28日,农业部发布第1413号公告,撤销了对辽宁丹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公告中表述的撤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丹玉种业成立于2003年8月,依托于丹东农业科学院,主要经营“丹玉”、 “丹科”系列玉米种子,2006年位列“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第十五名,2009年“丹玉”商标跻身“中国驰名商标”行列。
今年3月12 日,农业部发布第1353号公告,对农业部批准的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条件进行了细化。新的《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明确规定了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公司的检验仪器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育种场所须具备自有产权,不可租赁;自有品种的经营量占公司经营总量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新政提高了农作物种子经营门槛,不具备条件、没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将在一两年内被淘汰。
据悉,目前国内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企业有100家左右。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