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市政府在胡集镇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市化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磷化产业作为全市“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但少数化肥生产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忽视质量管理,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反映强烈。2009年国家质监总局将胡集镇列入化肥产品区域专项整治重点,要求我市全面加强整治。
此次整治的对象包括全市所有化肥生产企业和化肥经营企业(门店)。坚持“打击、规范、提高”的原则,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症施治。整改后,市政府将组织质监、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开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核发原有各证照,批准正式运行;对证照齐全但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取缔;对于不可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通过整治,要达到全市化肥生产企业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彻底消灭无照、无证、无标生产。
同时,建立化肥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提高化肥企业的准入门槛,大力消减化肥生产企业数量,坚决关停取缔非法生产企业;建立化肥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动态跟踪检测;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开展经常性、预防性整治;制定监管制度,建立化肥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我市化肥生产企业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