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农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最大主要是规模、创新、环保与推广应用,今后应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依托资金和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和环保、借鉴经验强化宣传、推广与应用。
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公布《农药产业政策》,明确了今后10年我国农药工业在总量控制、产业布局、企业组织结构、工艺技术和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发展目标。这是近十多年来,政府部门首次出台、专门针对农药工业发展的一项产业政策。
解读《农药产业政策》公布,可以得到以下几个基本信息:一是国家对农业及农药发展、食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高度重视;二是国家层面对农药企业进行扶优抑劣,鼓励和促进农药企业兼并重组;三是高毒农药替代进程加快;四是国家要通过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整顿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农药产业政策》将会对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关键时期的农药工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也有助于我国农药产业步入相对良性发展的轨道。
针对新公布的《农药产业政策》主要精神,结合目前国内农药生产与市场现状,对未来我国农药产业的影响和发展中注意事项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是兼并重组热潮涌动,产业政策的出台将成为企业兼并重组强有力的助推器。根据我国农药产业具体情况,结合国内外行业兼并重组的历程和经验来看,未来并购应注意:1)兼并重组并不是简单整合与收购,应该是技术、产品、市场等要素的优化;2)兼并重组并不是简单做大,更不是任何企业任何产品都可以并购。目前国内大型农药企业尚没有把所有系列主要农药品种都做强的实力,应重点做强系列拳头产品;3)中小型企业寻求的买主不一定是大型农药企业,可以与农药中间体或制剂企业重组,形成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避免在兼并浪潮中失去自我;4)大型企业兼并重组后,应集中精力做强部分产品,而一些相对落后产品应不断淘汰,在发展中扬弃,在扬弃中发展。
二是高毒农药替代进程加快。为了达到政策目标要求,未来国家可能加快以法律手段禁限用高毒农药,给高效、低毒农药的生产与发展提供市场空间,在高毒农药替代和新农药创制方面应注意:1)装置规模较大的传统农药生产企业不要简单等待国家政策的出台,应将现有装置及早转移到一些适合生产的国家和地区,如南亚、东南亚、南美以及非洲地区;2)企业应将主要资金用于新品创制与生产,而不是用于现有传统产品的扩能;3)目前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农药的创制与开发热衷于申请专利、成果鉴定等表面文章,而忽略产品工程化生产技术、应用技术与效果、成本及市场竞争等关键问题,因此农药生产企业应呼吁国家给予农药企业更多科技创新资金的支持和政策优惠,扶持农药企业自主研发和传统工艺的升级改造;4)与农药生产与应用的相关部门和环节应借鉴国外农药市场推广模式,开放流通领域,强化我国自主创新农药的宣传与推广。
三是园区化发展成为趋势。产业政策明确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和提倡进入化工集中区生产,在进入园区发展过程中应注意:1)目前尤其是处于国家环保监控领域如重要湖泊、江河、南水北调、城市主城区等区域内农药企业,应马上着手搬迁入园,否则将面临被禁产关闭的命运;2)不能简单就近搬迁入园,应选择原料配套、“三废”处理设施齐全的园区,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3)应选择农药生产企业相对富集的园区,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集群效应;4)目前已经处在园区内农药企业,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二次甚至三次搬迁,寻求更适合自身产品发展的园区。
目前国内农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最大主要是规模、创新、环保与推广应用,今后应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依托资金和科技进步推进创新和环保、借鉴经验强化宣传、推广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