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日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產经营座谈会上說,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价格自律。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煤炭生產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
曹长庆要求煤炭主產区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的要求认真组织生產,保障供应,稳定煤价;进一步协调并促进煤炭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减轻电力企业负担,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
他还要求煤炭產区政府认真清理妨碍市场运行的各种壁垒,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產需双方直接见面,促进煤炭在国內市场上的自由流通;认真清理各种收费,减轻煤炭、电力企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