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农业局获悉,日照市确定30家单位为首批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不是定点单位却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将依法受到惩处。
据悉,高毒高残留农药因其在农产品上使用后,毒性强、不易分解、残存时间长,造成对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禁用或在部分农作物上禁用之列。但仍有一些不法经销商,将禁用农药改头换面,以新产品特效药的名义,向农民串户兜售,严重扰乱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此,日照市农业、工商部门自去年底出台了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督管理方案,全面清理农药经营单位资质,开展农药经营条件审查,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以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陈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