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自治区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全区化肥和农药质量抽查结果,化肥质量抽查结果显示,23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农药的质量抽查结果显示,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质监局于2011年3月至5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对化肥和农药两类农资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化肥共抽取了127家企业生产的129批次产品,对氮、磷、钾、总养分等项目进行全项检验,结果有23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农药共抽取了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检验部门对抽取的农药的主成分含量、水分等项目进行了全项检验,结果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自治区质监局已责令有关市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