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同时,配套发布了《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控制氮肥、磷肥产能过快增长,2015年我国化肥总产能将控制在7760万吨左右。
工信部一位人士介绍说,化肥是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化肥工业的稳步发展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起到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期间,化肥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产业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化肥企业竞争力弱、能源资源约束大、传统品种过剩、新品种发展不规范、生产与使用脱节等问题凸显。因此,《规划》的出台旨在推进化肥行业上优汰劣,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保障,优化化肥品种结构并建立规范标准,提升生产企业农化服务。
《规划》提出了2015年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目标,化肥总产能控制在7760万吨左右(折纯,下同)。其中,氮肥5110万吨,磷肥2150万吨,钾肥500万吨。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化肥工业在满足农业、工业基本需求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产量整体自给有余。其中,氮肥、磷肥完全自给并有少量出口,钾肥国内保障能力达到60%以上,基本满足科学施肥的需要。
《规划》对化肥工业的企业数量和产品结构提出了要求。到2015年,氮肥、磷肥和复混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大中型氮肥企业产能比重达到80%以上,大型磷肥企业产能比重达到70%以上,2家大型钾肥企业集团规模进一步壮大。到2015年,尿素占氮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磷铵占磷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无氯钾肥满足国内需求,单质肥复合化率、大颗粒尿素比重逐步提高。
《规划》还指出,“十二五”期间相关部门将促进基础肥料向资源产地和优势企业集中。结合兼并重组、原料结构调整和上大压小,支持企业在能源产地和有条件的粮棉主产区建设大型尿素生产基地。在滇、黔、鄂、川等磷资源产地,依托现有企业完善大型磷肥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