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瓶加小瓶,大袋套小袋,买农药送助剂成为厂家着力打造的产品卖点。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多地农药零售市场调查发现,以联体包装销售的“农药加助剂”产品形式在多款除草剂、杀虫剂中均有采用。零售商将五花八门的助剂称为农药的“黄金组合”,但对于助剂的实际成分却言之不详,只强调添加助剂会有特效。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现行法规不要求登记农药助剂成分,农药执法检查中也不抽检助剂成分,一些厂家便采用双联袋等做法,将隐性成分或高毒成分添加到“助剂”袋中以逃避抽检。
独立包装信息不全
2012年郑州全国植保会展馆外,摆地摊的江姓老板向一位湖北客商推荐其油菜除草剂产品。江老板介绍,该除草剂采用大袋加小袋的包装,“大袋里是普通的精喹禾灵,小袋里装的是特效助剂,效果绝对一流,肯定好卖。”他还进一步表示,小袋的成分可以定制,“想要什么就能加什么,装在助剂袋子里也不怕被查。”
记者在广东阳春市某农药经销商处也见到了类似白板包装的助剂,和杀虫剂的塑料瓶一起装在一个纸盒里,塑料瓶中的成分标注详细而规范,助剂包装上却没有任何文字。该经销商介绍,助剂的作用是作为渗透剂提高杀虫的药效,具体成分其并不清楚。“配药的时候一起加到壶里就行,加了助剂死虫更快。”
某知名杀螨剂生产厂家业务员向记者反映,市场上有多款产品采用“1+1”组合包装或者助剂包装的形式添加该公司专利成分,对其正品销售造成冲击。“‘三打两建’查处了一批在制剂中直接添加隐性成分侵犯专利的产品,但仍有一些厂家以助剂的名义在独立包装中继续添加。”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发现,以“农药伴侣”、“增效剂”、“完美组合”等名义在农药主包装外设置独立小包装助剂的情况在除草剂、杀虫剂中频繁出现,绝大部分都没有标明所含成分的化学名称。
以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除草剂“扔锄”为例,其采用双联袋包装赠送15克专用助剂,助剂包装袋上最大字体标注“专用助剂”,没有任何成分标示,却标明可以“快速铲除马唐、稗草”。实际销售过程中,类似助剂虽然是作为免费赠品,却被普遍强调具有关键作用,必须加进药壶才能保证农药的药效。
隐性成分混迹其中
实际上,助剂本身并不能发挥农药有效成分的作用。根据2008年起实施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的任何被有意地添加到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备农药活性,但能够提高或改善该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混合物。
在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农药研发的张兵介绍,常见的农药助剂有增效剂、渗透剂、粘着剂、湿润剂等,一般可以在生产中直接加到农药制剂里,以提高药效或保持农药产品质量稳定,发挥“锦上添花”的作用。一些有机硅类的助剂对环境要求苛刻,只能稳定在pH值6.5到7之间,难以添加到制剂中,所以采用独立包装。“助剂本身是合法添加物,合适的助剂也的确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厂家为助剂打上独立包装可能是出于多种考虑,有的是为了增加卖点, 也有的是借独立包装添加隐性成分。”
郑州德民欣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在其产品“风火轮悬浮剂”的网络宣传资料中公然宣称,其成分是20%虫酰肼+隐性成分+独特助剂。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宣称具有神奇效果的助剂实际上是依靠隐性成分发挥作用。独立包装的助剂是违法添加的重灾区,但多年来并未听说过被查处的案例。
法规监管不尽完善
“助剂”包装何以成为厂家违法添加的避风港呢?
农药制剂专家,红太阳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农药剂型中心主任齐武介绍,随着制剂研究的深入,农药助剂正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农药生产,但现行农药管理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针对助剂添加的规范和标准,属于监管的盲区。齐武分析称:“相关法规并未要求农药产品在包装信息中注明助剂成分和含量,不具备农药活性的助剂可以合法地存在于农药制剂中。即便助剂采用独立包装,也可以不标注任何信息。”他同时强调,以上分析的基础在于添加的助剂是没有农药活性的成分,涉及到以助剂名义添加隐性成分的,无论在制剂还是独立包装中都是违规的做法。
一方面是助剂使用缺乏法规监管,另一方面以助剂名义销售的假劣农药为害案例却不断发生,郑州就曾出现过“助剂”导致7412.51亩玉米、花生田绝收减产的案例,本报也曾报道过疑似“助剂”药害导致雷州千亩青椒枯死的情况。张兵提醒,在使用含有独立包装助剂的农药产品时应格外谨慎,提防不明成分导致的药害。
齐武透露,农业部已经注意到助剂在农药中应用的广阔前景和当前面临的问题,此前已会同国内数家大型农药生产企业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文件或条款。 2012年4月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在昆山组织召开“第三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及生产设备研讨会”,其中专门设置了农药环保助剂应用专题会。齐武表示:“预计两年内就会出台针对农药助剂的规范文件或法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