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药
目前,不少地方、不少部门不仅各类证件繁多,办理手续也复杂。办证机构臃肿、人力资源浪费,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特别是一些工作人员“打官腔”、“踢皮球”,态度不佳,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证难办”的衙门作风时常可见。对此,有代表、委员献言: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必须转作风、出实策、严问责,“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迈更大步”。
农药是支农物质、是一种特殊商品,必须“三证齐全”。殊不知,要办好一个产品的“三证”,不仅要在药效试验、毒性试验、环境生态试验等各种试验上花费大量的资金,还要在产品标准审定、农药登记证审定、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审定等各种审查、审定上“耐心等待”。即使“三证”到手,时过几年,农药生产资质的延续核准、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换发,有效需要重新交费,有效需要现场考核,企业真难。这样的重复工作有什么必要?有什么意义?举例为证,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换证时,必须通过产品抽样,经检测合格才予以颁发证件。难道抽样产品合格就能够保证流入市场的产品合格吗?其实,市场的监管才是最重要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人民是否满意,是检验政府是否“真转”的重要指标。从这个角度讲,解决“办证难”,可不是小事,不能再拖、再等。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转职能必须真抓实干。为此,有委员建议:
一是及时了解基层需求并以之为导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是建立并落实相关便民服务制度,细化标准、量化流程,如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接负责制等。
三是严格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福利、升迁挂钩。
四是对故意推诿刁难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可以组建联合检查组,对私自增设办证条件以及推诿或拒不办理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要引导工作人员转观念转作风,认识到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命题下,公共管理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势在必行。不仅要改善态度、提高效率,还要提供信息咨询等增值服务。
就农药企业“办证难”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农药登记过程中,凡是相同产品,可以免除毒性、环境生态等试验,新登记企业可以凭已取得登记的企业提供的相同产品的授权资料办理农药登记;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换证过程中,国家无需派员到企业“现场考核”,无需“产品抽样”收取检测费,无需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单,应该放权到省一级职能部门。
时代前进一小步,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职能转变要前进一大步。我们期待:“办证难”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