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热门:春耕 化肥行情 尿素价格
首页 > 化肥市场 > 正文

磷协会员大会议定业内要务


农资网 2013年11月15日 16:25 来源:农资导报
11月8日下午,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磷复肥行业自律公约》。据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协会首次在行业范围内约定协会会员遵守的七项义务和违反自律公约的五项惩戒。同时,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协会更名为“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的决定。
根据《公约》规定,所有协会会员都将遵守七项义务,这包括遵章守法义务、诚实守信义务、责任关怀义务、清洁生产义务、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应急处理义务。其中,对于产品质量义务提出,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和产品安全监督工作,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抵制不符合产品质量、环保标准的供货需求,提倡不在产品中添加无益于肥效和土壤改良的物质,不过度包装。
在清洁生产义务中提出,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废水和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磷石膏实现安全环保堆存。
此外,《公约》还规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负责向会员单位传递行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行业自律,并对会员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于不履行行业自律规定,影响行业声誉和行业发展的会员单位实行以下惩戒:(一)训诫谈话;(二)行业内通报;(三)公开通报;(四)取消会员资格;(五)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或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为规范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会员行为,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章程》,结合我国磷复肥行业实际制定该公约。
另据了解,经协会全体会员代表表决,会上一致同意中国磷肥工业协会更名为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会议结束后,协会将向有关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开始使用新名称。
(作者:张四代      责任编辑:YanBO)
相关资讯
行情按地区分类
推荐信息
专题信息
热点资讯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2004-2009©版权所有: 农资网,保留一切权利!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您E-mail至:ampcn#126.com
客户中心:0371-63563512 13903839098 技术支持:0371-635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