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本交易所”各交易品种的现货交收可在以下地点进行:
1、指定交收仓库:符合《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交收仓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本交易所指定的、为本交易所现货交收提供服务的常设专用仓库,在执行交收仓库交收必须使用电子仓单进行。
2、辅助交收点:为方便现货交收的进行,本交易所指定的非常设性交收地点,如:火车站站台,生产厂家厂区、港口等。
3、配送仓库:为方便买方即时提货,本市场临时指定的货物配送仓库。
注:(1)、卖方选择在目录中指定交收仓库交收的,均可用有效仓单的方式履行交货义务。
(2)、卖方选择在辅助交收仓库或辅助交收点交收的,必须于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减10个工作日以前向本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在辅助交收仓库交 收的会员,经本交易所核准后,须按核准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货物有效仓单(或提货凭证),否则视为无效申请。本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有效仓单后,于最 后交易日之前减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公布。
(3)、买方选择在配送仓库提货的,须于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减10个工作日以前向本交易所预 约。配送仓库由本交易所根据供求状况,在尿素主要集散地或消费地指定,只作为买方提货使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交易所鼓励会员共同参与物流配 送,共享物流资源最佳配置的成果。
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尿素品种指定仓库
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橡胶品种指定交收仓库
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大蒜品种指定交收仓库
青岛国际商品交易所花生品种指定交收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