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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如何参加配额招标
更新时间:2003-8-20 13:24:47
文章来源:中国农资网
浏览次数:12309
民营企业参加配额招标和其他外贸企业一样,需要符合《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
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办法》十一条规定:“凡由外经贸部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各类出口企 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经相应的招标办公室登记,符合规定的条件,可取得投标资格”。
二、《招标细则》第七条规定参加投标企业应具备的资格
(一)公开招标 凡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有关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注册资本、进出口额达到一定 规模的各类出口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可参加公开招标;经外经贸部核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也可参加投标,其投标商品范围为该边地区自产产品;但外 经贸部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协议招标
1.具有公开招标投标资格,且前2年或前3年该招标商品年平均出口数量或金额之 和达到全国年平均出口总量或总金额一定比例的前若干家企业;其他注册资本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资产状况及经营效益良好、所产商品附加值高、品牌驰名的出口 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该招标商品主产地的骨干出口企业及积极参加该商品反倾销应诉并按时足额交纳应诉费用的企业。
2.纺织品被动配额协议招标投标资格 招标办公室根据招标委员会提供的有关企业在设限国设限前对该国的纺织品出口实绩、我国与设限国家签定的双边协议及其他情况确定协议招标投标资格。 (三)对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某些商品的投标资格,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的获外经贸部批准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参加招标、领取中标配额的程序为:
1.认真学习招标委员会在《国际商报》上发表的招标商品的招标公告,对照本企业是否符合商品招标公告提出的资格要求。例如在1999年石蜡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中 明确,参加石蜡1999年第一次公开招标的企业,除需满足招标办法和招标细则的规定外,还规定企业在1996-1998年均出口石蜡需在 100吨以上(以海关统计为准)。年均出口数量低于100吨,无石蜡出口实绩的企业无权投标。
2.参加相应的进出口商会。
3.到所属省市外经贸委(厅、局)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资格初审要求向审查部门提供资料并确认投标数量。
4.经招标委员会资格复审合格的企业,由所属省市外经贸委(厅、局)通知,领取投标企业版或公用版程序和投标许可号。
5.按招标委员会颁布的招标公告的指定时间,进行电子投标。
6.招标委员会开标后,在投标程序上或EDI网上查询本企业是否中标。
7.如中标,将会收到招标办公室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和《交款凭证》,中标企业须规定填写《交款凭证》并按公告和《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委员会指 定帐户交纳中标保证金。
8.填写《交款凭证》,交纳领取配额部分中标金,领取《许可证证明书》。凭《许可证证明书》到发证机关领取《出口许可证》。
来源:中国涉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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