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7%。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6%和69%,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将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随着煤炭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煤炭用途的扩展,煤炭的战略地位仍然十分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研究单位和大型煤炭企业编制了《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总结分析煤炭工业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煤炭工业的发展方针、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以煤炭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保障安全,改小建大、优化结构,依靠科技、促进升级,深度加工、洁净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规划》提出了煤炭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优化煤炭布局,调控煤炭总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加快煤炭科技创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 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煤炭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煤炭企业重组,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优先发展煤炭科技教育,加强煤矿安全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矿区环境,提高矿工劳动保障和生活水平,解决煤矿历史遗留问题。 《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煤炭工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依据。
附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零零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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