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等11个厅局联合下文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今年化肥生产供应工作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对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化肥生产供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发改、经贸、财政、农业、商务、工商、物价、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对化肥生产流通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通知强调,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努力增加化肥生产流通,加强资源调度,保障化肥运输,严格控制化肥出口,稳定化肥价格,加强化肥的价格、质量和市场监管,指导农民科学施肥,促进春耕生产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