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发布。
据悉,本次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2009年1月25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化肥批发、零售价格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是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的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的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三是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监督。
为了保持化肥市场的稳定,政府将继续对化肥的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以及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临时收储价等挂钩机制,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口、控制出口的政策。完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对化肥市场进行监管。一旦出现价格波动,将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此外还将进一步强化12358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针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违法行为,将快速反应,给予顶格处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化肥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