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进行,从现在到5月底,我省从八个方面对化肥价格开展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的;违反进口钾肥价格管理政策,不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港口交货价格或超过规定的港口交货价格销售的;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化肥价格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农民购买化肥的;采取减少数量、降低养分、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抬高化肥价格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化肥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后,对化肥市场不能放任不管,要认真研究分析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总结市场经济条件下,化肥市场价格监管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化肥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