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后列入政府定价管理目录的化肥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化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取消。
据了解,针对现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化肥生产流通环节差异大以及化肥生产用的煤炭、硫磺、磷矿石等主要原料价格完全市场化等因素,国家发改委决定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并将国产化肥出产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开放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但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继续实行适度监管。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我市没有本地化肥生产厂家,只能在销售渠道上进行管理,化肥价格由外地进价决定。加上我市农业用肥数量不大,农民购买化肥多以袋为单位,没有大宗的买进卖出现象,化肥价格的市场化对我市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