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有多少爱可以胡来》里有句经典的台词:在爱的名义下,有多少错误,打着爱的旗号在爱的名义下,还要彼此伤害多久看后笔者不禁拍手称快,如果把化肥当作国家和社会对“三农”之爱,那么当下化肥行业又有多少“爱”正在胡来近日得一业内资深人士指点,将本人所见所闻呈上,以飨读者!
“爱”之胡来——企业篇
企业是化肥生产和流通的主体,近年来主流的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为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绩斐然。然而,一些“非主流”企业却在大肆胡来,践踏着国家的基本之“爱”。
1 偷工减料——养分造假
为降低成本获取不正当利益,一些企业不惜损害农民的利益,铤而走险减少化肥养分,这是大部分造假企业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据一位从事化肥生产几十年的老同志说:太黑了!由于竞争激烈,现在一些复合肥企业都在偷养分。笔者敢保证,2008年全国含氯45%复合肥真实养分到40%就算是有良心的企业。这世道真是变了!
据笔者测算,2008年8月份全国复合肥单养分平均价格在80元以上,有的地方最高达到100元左右,如果某企业降低5个养分,那么企业则可以每吨多赚取400元以上的“黑心钱”!有的企业甚至用铁红、粘土和贝粉,或者其他填充物挤压造粒,制造所谓的中化牌进口颗粒钾肥,堂之以皇,钾元素含量可想而知,不法之徒每吨获利高达4000元之多,钾肥造假大多集中在配方肥较多的沿海和港口地区。
2 披着羊皮的狼——标识造假
一些无良企业在化肥包装上可谓是绞尽脑汁、做尽文章。把机械造粒的复混肥料故意标注为复合肥;或故意改变重要标识的字体大小(国别等),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国家明明规定化肥包装上只能标注氮磷钾的含量,他们却胆大枉为,标注一些被禁止、或子虚乌有不能被作物吸收利用的元素、其他矿物质等。例如:山西、河南等地生产的所谓含硫“尿素”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实就是硫酸铵、碳铵、粉状尿素或氯化铵等挤压而成。笔者曾经在江苏某地看到某复合肥氮、磷、钾总养分、微量元素和有机质含量合计高达75%!难怪当地经销商惊呼:我的娘啊!那还叫化肥吗
3 缺斤短两——重量造假
国家规定的《固体化学肥料包装》要求:化肥每袋净重50+05Kg或20+05Kg,每批产品的每袋平均净重不得低于500Kg或200Kg。就这么个规定,那些“无奸不商们”也竟然大做文章。一是将每袋净重实际灌装成毛重,如果每个包装袋按025 Kg计算,那么他们每吨可以少装入化肥5公斤,相当于每吨化肥农民受损10—20元;二是充分利用国家规定的合理允许误差,每袋少装05Kg,每吨就可以少装10公斤,相当于每吨化肥农民受损20—40元。积少成多,积流成河,每年中国农民不知要因这个不合理的“合理误差”损失多少收益!
4 鸡鸣狗盗——商标造假
在每年的磷复肥年会或各省市的化肥展销会上基本都能看到许多国外品牌的复合肥,展厅里、地摊上,一眼望去不计其数。例如:独联体的某某特、美洲的某某嘉、欧洲的某某宝等等。难道他们真的是国外品牌么据山东某企业的知情人士透露,国外化肥品牌在中国确实有——也应该有!就那几个屈指可数的国际知名大品牌是真的,其他不知名的、五花八门的“假洋鬼子”几乎全部“拉登”——一抹黑!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一些农民崇洋媚外,他们便投其所“好”,花三五千元便可让国内的商标代理公司在国外注册个洋品牌,然后再自己给自己来个品牌转让,国外的公章反正大家看不懂,一个月之内搞定,就这么简单!笔者听后恍然大悟,这些“假洋鬼子”连“混血儿”都称不上,充其量是个会游泳的“海龟”!
5 指鹿为马——概念造假
近年来随着缓控释肥和生物肥在我国的兴起,化肥行业概念造假者便成了“绿头苍蝇”——轰!于是乎,一夜之间各种缓控释肥和生物肥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如雨后春笋。在刚刚结束的“第六届中原肥料双交会”上,笔者亲眼看到展会的广场上有数百种缓控释肥和生物肥,为探听虚实,笔者和同伴问某一地摊企业缓释肥的肥效,一个自称销售副总的“大领导”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们,他们的缓释肥肥效长达6—9个月,增产30%。笔者当时差点晕倒,幸亏有同伴相扶,不仅感叹“山寨真雷”!据国内知名的某缓控释肥研究所透露,截至2007年底中国真正获得技术转让的缓控释肥企业也不过几十家,2007年全国各种缓控释肥总产量也就数十万吨,其他的不知是“东郭先生”还是“南郭先生”
6 夜郎自大——数字造假
为了取得行业的认可,或是为了申报驰名商标,一些企业便在产能和产量上玩起了数字游戏。动辄号称百万吨某某肥生产基地,“全国最大”、 “亚洲第一”、 “第一品牌”满天飞,以此引起行业和经销商的重视;或者虚报企业真实产销量,以虚假的数字获取驰名商标。江苏某企业领导曾对同行感慨到,中国复混肥企业对外公布的产量至少一半是“海水”。
“爱”之胡来——监督管理篇
对于仍享受国家政策扶持的化肥行业来说,化肥市场的监督管理是关乎市场秩序和国内粮食生产安全的大事。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基本能够恪尽职守,但仍然没有杜绝化肥假冒伪劣现象的出现,以至于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有关化肥打假的顺口溜“打大不打小,打真不打假,打公不打私”。究竟原因何在
1 花拳绣腿——形式主义
农资行业打假不仅是一项国家的执法监督职能,更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活,一些地方的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虽然工作态度端正,执法公正,但因不懂化肥有关的各种产品质量标准和标识管理办法,而无从下手,从而不能够有效地打击化肥的假冒伪劣。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这些部门只能在每年的“315”和用肥旺季象征性的走一下过场,跑个龙套。怪不得有化肥经销商说,不是因为“狐狸太狡猾,而是老虎跑得太慢了”!
2 为虎作帐——地方保护
化肥造假之所以十分猖獗,除了不法之徒利欲熏心之外,还有一些工商和质量监督机构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单纯为了追求地方产值和税收,甚至个别公职人员为了收取一些不良企业的好处费,放弃原则,对化肥造假企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2005—2007年间东部某省的一些地市在每年的“315”之前,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化肥企业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公告费,就不再对该品牌的化肥进行抽检,胆敢不交“保护费”,接下来就是“一条龙”式的热情服务:举报、抽检、化验、异地查封。含量合格,水分不合格;产品合格,包装不合格;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方法总比困难多,不合格罚死你,合格了拖死你!在用肥旺季封存仓库半个月,一是耽误销售,二是价格缩水,看你服不服!
这么多非主流“爱”之胡来,已经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化肥流通和市场秩序,农民恨之,国人痛之,一日不改,民无宁日!呜呼!做人难,行此文更难!此时,手比笔沉,心比手沉。伤痛的心不知如何说出来,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化肥市场的规范大家都在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