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共安排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推动重点工程实施、严控高耗能和高排放行业盲目扩张、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相关经济政策、加快法规和标准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开展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研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共12项工作。
针对化肥行业,《安排》中要求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脱硫石膏、磷石膏、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同时《安排》中要求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组织制订、修订电炉钢冶炼和氧化铝、尿素等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水源热泵机组、小功率电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工业锅炉等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电石、热轧带肋钢筋等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
最后,国务院办公厅强调,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部要做好减排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本工作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