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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关税调整 各方博弈的产物


农资网 2010年12月13日 10:54 来源:中国化工报 【

11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按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75%的特别出口关税。这是今年化肥关税的第一次调整,是让企业最意外的一次,因此也成为企业反应最大的一次调整。


    企业出乎意料反应激烈


    从不同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这次化肥关税调整,大大出乎企业意料。因为根据2009年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今年10 月16日至12月31日都应执行7%的淡季出口低关税。很多化肥企业早就想借着年底这个低关税期加大出口。谁想税率骤变至110%,打了企业一个措手不及。有企业抱怨,今年前半年化肥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经济效益很差,许多企业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按原来的计划,12月是低关税期,价格还可以,原本想多生产一些,弥补一下全年的损失。不想刚开了半个月,就碰上这种情况。


    《中国产经新闻》如此报道:这次关税调整,将出口化肥“堵回”国内市场,虽会加大国内市场供应,但对于化肥企业而言可不是一个好消息。企业反映,此次调整关税,国家可能是想稳定市场,担心春耕化肥用量不够,但实际情况却是调乱了。


    “从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全局考虑,国家的这一决定我们能够理解。但国家在干预化肥市场的同时,应同步采取措施干预原料煤价格,如此才能使政策不致落空。”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尹润生的态度出现在媒体上。


    市场也做出了迅速反应。据《经济导报》报道,受前期节能减排引发的拉闸风暴影响,国内尿素价格涨至2000元/吨。但是自12月1日执行新的关税政策以来,吨价已下降100元,而且化肥买家“一分钱也不加”。时下山东化肥企业的尿素平均生产成本为1850元/吨,很多不具规模优势的企业成本或已超过 1900元/吨。实际上,在这样一个价位,使用市场煤的化肥企业都已经逼近成本线。相当一批企业将陷入停产。


    不过企业的反应并不是一边倒。还有一些企业的反应是积极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湘邦在接受《中国农资》周报的采访时就表示,行业不用太过悲观,毕竟还有两个方面的利好消息进行支撑:一方面是粮价上涨,支撑国内农民的购买力;另一方面是国际行情将出现上涨,国内二铵的出口量占到了国际贸易量的20%,所以中国关闭二铵的出口大门必将提高国际二铵价格。


    一些化肥企业对高关税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中国农资》周报采访的几家化肥企业都表示,自2007年以来,我国化肥出口关税已经历多次调整,因此对此次调整已有预感。要想突破目前“两头受压”的困境,归根结底还要靠自己的努力。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吉涛表示,对于高关税,行业内企业在之前就已经有所传言,企业心理有一定的准备,所以最近一个月的出口量已经很少了。


    3年来化肥关税不断走高


    此次化肥关税调整,说意外 也不意外。因为近3年来,化肥出口关税调整密度一直在加大。


    有细心的媒体一一列出了3 年来的调整清单:


    2007年底,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部分化肥及制肥原料调整出口关税税率。对尿素自1月1日至3月 31日实行30%的暂定关税;自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暂定关税;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25%的暂定关税。对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自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20%的暂定关税;自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30%的暂定关税;自10月1日至12月31 日实行20%的暂定关税。


    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规定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的出口暂定税率提高至35%。此外,通知还规定,对部分含磷复合肥开征出口暂定关税,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税率。2008年 10月1日至12月31日仍实行20%的税率。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2008年4月17日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2008年8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12月31日。按照通知要求,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氮肥及合成氨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


    2008年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在降低氮肥、磷肥等及其部分原料的出口关税的同时,调整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等化肥产品的出口关税征收方式,使得淡季出口关税税率明显下调。


    2009年6月23日,海关总署又发出通告,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等3项化肥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的淡、旺季时段进行调整,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2009年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2010年尿素淡季关税时间为2010年1月,7月1日至9月15日,10月16日至 12月31日;磷铵淡季关税时间为2010年1月,6月至8月,10月16日至12月31日。淡季出口关税由10%降为7%。


    201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按110%的综合税率征收关税。


    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近3年的关税调整,除2008年11月那次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化肥关税有明显的降低外,其他时间的调整要么税率同比提高,要么加征特别关税,要么延长旺季高关税。总之,关税走高已成趋势。有媒体预计,明年的高关税期或将在今年的基础上延长两个月,从原先约6个月,调整为从11 月1日至来年6月30日,达8个月。


    调整关税成为政府抓手


    不难发现,化肥关税不断走高的3年,恰恰也是国家对两高一资产业进行调整,政策密集出台的阶段。这说明,关税已经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抓手,一个完全可以掌控的硬件。事实也证明,关税调整带来的效果,远比政府“发文”有实效。2008年是关税调整最为密集的一年,而这年的前11个月,我国累计出口化肥同比下降18.1%,价值42.3亿美元,增长40.4%,出口平均价格465.3美元/吨,上涨71.4%。出口量下降明显,出口均价一路上扬,而国内化肥市场保持稳定。这正是政府希望达到的效果。


    据《经济观察报》透露,此次化肥出口限制政策,从酝酿到形成最终方案上报国务院,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其背景就是近期全国农产品价格迎来新一波全面快速上涨。10月底,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工信部、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召开会议,开始研究部署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之后,相关部门数次召开会议讨论。讨论非常热烈甚至激烈。反对对化肥出口进行限制的以工信部和化肥行业人士为主。他们认为,今年1~8月全国化肥企业全面亏损,产业大伤元气,目前企业经营刚刚好转,此时对企业进行出口限制,不利于行业运营。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国内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受制于硫黄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出口,一直是国内化肥企业赚取利润的主要手段之一。


    主张限制化肥出口的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中华合作供销总社等方面,原因是农产品价格涨势过猛,需要从上游进一步控制农产品成本。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希望,此举能够对降低农产品成本,从而削弱未来农产品价格进一步上涨起到作用。有一组数字支撑以上分析:近几年中国每年冬季化肥储备量在800 万~1000万吨。而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09年全年中国出口化肥882.5万吨,2008年的出口量超过了920万吨。


    显然,讨论的结果,限制方的意见被采纳。11月20日,国务院发文,宣布实施稳定物价的16条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控制化肥出口,调整化肥出口关税政策和淡旺季划分时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现在看来,这是下一步关税调整政策出台前的铺垫。 


    果然,11月29日,化肥出口关税调整政策正式出台。在讨论中持中间态度的财政部出面作出解释:此次大幅调整化肥出口关税,旨在抑制近期化肥出口,保障国内化肥市场供应,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为来年春耕化肥需求高峰做好储备工作,同时也有助于抑制当前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


    有媒体总结说:化肥行业或许成了这一轮通胀调控中最大的“受害者”。


    但有识之士相信,除了“应急”,此次关税的突然变动还有其更深的考量。


    《中华合作时报》进行了这样的解读:此次关税调整再次表明,化肥企业想依靠出口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思路是行不通的。而一篇题为《化肥出口进入谨慎期》的文章则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解读:从大的方面说,这与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外贸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的大政方针一致。从化肥行业来讲,只有靠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才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也有质疑的声音。“将化肥主要定位为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以国内使用为主,行业内对此并无疑问;化肥作为典型的资源型产品,从减少能源、资源输出角度,以关税来限制出口,也无疑问;从稳定农资价格角度提高出口税率,同样没有疑问。但业内争议的焦点是,关税税率频繁调整,对企业生产影响极大。企业生产往往需提前数月安排,而突然调整,势必打乱企业的生产计划。”这是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会长杨春升对《经济导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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