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国家发改委出台《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初衷是稳定生产供应,控制肥价炒作,严防投机行为,从而达到平抑化肥价格之目的。然而,5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办法》犹存,效果却不尽人意,只留下一团团埋怨。
远的不谈,就说今年。虽然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在9月下旬已与承储企业签署了新年度淡储的相关协议,但鉴于当前肥价正从数月前的高位跌了近500元,尚未探明底部,承储企业至今仍在作壁上观。据业内人士分析承储企业心态后判断,淡储开始恐怕要延迟到11月中旬以后。
笔者以为,在当今国内化肥领域,虽不能断言淡储“蓄水池”功能已经荡然无存,但也可以看到其“稳定器”作用逐渐消失,甚至已成为投机的手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淡储开始转变为肥价助涨助跌的不稳定因素。应当清楚,承储企业是商品流通主体,如果自负盈亏是天经地义的话,那么追逐利益也便无可厚非。一切市场参与者,难免追循着低进高抛的操作惯例,淡储也是如此。于是,市场司空见惯的是,肥价哪怕再低,都鲜有购入者,而当化肥市场一旦有启动迹象时,熙熙攘攘的购销大军中总能看到承储企业的身影,这种推波助澜的集中操作,短时间只能推升化肥的市场价格。相反,当市场稍有风吹草动,素以身手敏捷而著称的承储企业,又立即加入抛货大军,成为砸价助跌的主力。
二是淡储已沦为承储企业获取政府贴息并套利的工具。承储企业轻易可以讨得两大便宜,其一是有尚方宝剑在手,可在当前融资难大环境下取得宝贵的贷款额度,通过增加周转次数增加盈利;其二是贷款由政府贴息,等于在不增加财务费用的情况下无偿使用一笔资金,其实质就是获取财政补贴。同时,由于承储企业资金周转费用低,便可获取比其他流通企业和生产商更大的经营优势,占据市场有利地位,或赚取超额利润。
三是淡储以优势地位分食生产企业的一杯羹。须知,现在许多承储企业是无需建立仓储条件的,它们在取得相关贷款后,不必做太多工作,只需将眼睛盯紧市场就行了。一旦市场启动,立即从生产企业提货,转手送往目的地,通过化肥的简单位移与易主,便可赚得不菲差价;有的甚至连提货都不要做,只需生产企业提供送货单位,其余操作全由企业担当,然后再通过“三角”开票,便可完成一次淡储化肥交易行为。可见,承储企业往往赚得盆满钵满,生产企业只落得个跑腿的活计,而实际上,有一部分利润理应属于企业。
综上所述,既然淡储已经变了味道,似乎与初衷背道而驰了,就应当像看待早年的化肥最高限价一样,实事求是地对待之,该结束其历史使命时就快刀斩乱麻。如果感到淡储确需存在的话,也应把生产企业作为承储的重点单位,一些优惠政策向生产企业倾斜。因为,生产企业是供应的主体,它们最需要均衡生产、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