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在种植业生产中的投入成本,约占投入总额40%以上,增产贡献率达40%以上。肥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能否增收,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也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但业内人都知道,肥料监管,说起来简单的几个字,干起来却非常之难。在北京市土肥站,有这样一位年轻人,默默坚守在肥料执法一线,一步一个脚印,探索出了一条肥料执法的新路径,他的名字叫李旭军。
摸清肥料细家底
中等身材,说话不多,带着一副眼镜。眼前的李旭军温文尔雅又不失干练,很难让人把他和执法人员的形象联系起来。然而,这个年轻人从2006年北京开展肥料行政执法之初,就开始从事着这份困难重重的工作。
肥料管理难,肥料执法者深有体会。到底难在何处?体系断档、职能不明、条件落后、手段缺乏、队伍不齐、水平不高……2006年,北京开始开展肥料行政执法工作,当时全市13个区县中只有1个区县设有土肥站。李旭军所在的市土肥站肥料管理科也只有4名工作人员,他们要面对的,却是遍及全市的150多家肥料生产企业和1600多家经销企业。由于此前缺乏监管,很多肥料企业的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并不一致,让肥料监管的起步工作难上加难。
“当时,我们接到农民对某肥料企业肥料产品的质量投诉后,到区县进行查处时,辗转多处就是找不到被投诉企业的地址。”李旭军回忆说,那时候真有些气馁,觉得这从来没人干过的工作可怎么开展?不过,面对如此多的难题,这个山西小伙并没有因此得过且过地混日子,而是勇敢地接受了挑战,通过改进、加强、创新,逐步破解了肥料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创新了肥料执法的新机制。李旭军和他的同事们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摸家底儿,给北京市的肥料生产销售企业建档案。
“起初手头现成的资料十分有限,几乎要挨个摸查确认。”李旭军说,那会儿就连休息逛街时,也会不自觉地在街边搜寻“农资”、“化肥”等关键字,要是看到有农资店,多忙都要进去看两眼。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区县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两年的摸底清查,他们建立起翔实的肥料生产、销售企业档案。并根据肥料生产、销售企业性质及其经营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市肥料企业分为两类六种,建立数据库。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肥料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状况、违法行为记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监管服务双提升
肥料监管难,最难之处还是查处假冒伪劣肥料时手中缺乏“利剑”。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肥料管理的专门法律。肥料行政执法起步初期,执法人员遇到“闭门羹”是经常的事,有的企业甚至还放出狼狗恐吓。
严格依照依法行政解释,土肥站是没有肥料行政执法职能的。目前,适应于肥料管理的只有2000年6月12日农业部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但并没有确定土肥站是执法主体,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赋予土肥站肥料管理和执法的职责。但是,上级却把肥料管理和执法工作下达给土肥站。
硬碰硬地强行执法并不是最佳办法。李旭军和同事们为改变当时的状况,没少花心思,他们创新地提出了寓服务于执法的肥料执法理念,做到疏堵结合,换位思考,执法与服务并重。在肥料行政执法工作中树立“人性执法”、“和谐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明确肥料行政执法目的,坚持“教育、规范、处罚”相统一,以查处促规范,以规范促质量,以质量促提高。
同时,努力做好服务。做好肥料企业登记备案推荐,要求工作人员在企业办理证件、来访或者有事咨询时,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讲述,耐心解答企业来人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不扯皮、不耍态度、不为难企业来人。想企业之所想,努力协助企业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相关企业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积极宣传贯彻肥料生产新标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产品转型;根据监督抽查实际情况,组织有关肥料企业负责人就肥料生产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行研讨,协助联系相关专家、相关部门解决肥料生产技术难题。每年还会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改进工艺、提高肥料质量等方面的培训,介绍国内外肥料新产品和发展方向等情况。
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农民、企业、市场了解肥料行政执法在维护肥料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利益中的作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改变了肥料行政执法过去“社会无人知、检查被拒绝、处罚不接受、执行无人理”的状况。一次,肥料行政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绿得利肥料企业进行质量检查时,陪同检查的企业老总真诚地说,感谢多年来市土肥站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利益,给我们提供了贴心服务。虽然只是简短的几句感谢言语,却让李旭军和他的同事们感觉暖暖的,觉得所有的付出是值得的。
肥料打假“走转改”
肥料监管最终的目的是让农民避免买到不合格的农资遭受损失,因此在从源头上监管企业的同时,向农民传授辨识假劣肥料的“秘诀”,也是李旭军和同事们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他们笑称,肥料打假也要“走转改”,走,就是走入农民中间;转,就是从源头打击,转为源头打击、农民拒假并重;改,就是让农民能够辨别假肥。
他们除在日常工作中第一时间查处农民的肥料质量投诉问题外,会定期开展合格肥料下乡进村活动,通过“三秋”、“三夏”、肥料集市培训课堂等形式,以“增强农民法制意识、解决农民实际问题”为主旨,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肥料好赖如何区分?肥料真假怎么辨别?如何判定肥料是否合格?针对农民日常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李旭军和同事们总结了不少便于农民理解的妙招,制作了《肥料识别》、《肥料宣传手册》、《肥料真假识别》等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不断提高农民识别真假肥料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此外,他们还针对京郊农资经销店店主进行系统培训。李旭军说,目前京郊村镇内的生产资料经销门市部中,经销肥料的有1200多家。这些门市部的经营者多为当地农民,他们文化水平较低,特别是对肥料经营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不太了解,辨别肥料真假优劣的能力和水平有限。通过培训讲课的形式,可提高他们依法经营肥料和辨别肥料真假优劣的能力和水平,对农民能否用上放心肥料事关重要。他们计划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村镇内的生产资料经销门市部负责人进行轮番培训。
形成监管全覆盖
2009年4月,市土肥工作站接到农民对某厂家生产的有机肥的质量投诉后,因缺少法律依据不能对其进行立案进行查处。案底可查,这家肥料厂生产的有机肥在3年的肥料抽检中均不合格,但苦于“无法可依”不能立案查处。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也一直困扰着肥料执法工作者。
为此,李旭军和同事们通过不断创新,总结形成了16种肥料行政执法办法。包括源头法、全覆盖监管法、风险监管、立案查处等。这些办法,可以有效查处和解决目前北京肥料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所发现的违法案件和行为。并先后制定了《肥料生产企业现场考核规定》、《肥料登记申请须知》等12项制度,形成了适于北京肥料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在肥料管理实际工作中,实行分类管理。适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管理的企业及违法行为和案件,严格以《办法》为依据进行管理和查处;不适应于《办法》管理的企业及违法行为和案件,依照制度体系进行管理和查处,避免了处罚过程中因法律依据缺乏而出现的执法越位情况的发生。
近5年来,北京发生的460多起肥料违法行为和案件,全部得到有效查处,实现了案件查处率100%、准确率100%,行政复议率为零的目标。去年肥料质量抽检表明,北京农业生产用肥质量总体合格率达到92.9%,其中有效成分合格率达到96.5%,影响农产品质量及食用安全的有害成分检测为零;市场抽检总体合格率比2006年提高了3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