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国家将改变目前以产量和销售收入来计算、征收煤炭资源税的方式,而代之以储量来计算、征收,这就意味着今后投资者必须为它获得的每一吨煤炭储量和开采权缴纳“资源使用费”,会促使煤炭企业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实现“精耕细作”,而不像现在有些企业那样只“吃菜心”而不要“菜帮”、“菜叶”,这对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遏制掠夺性开采将起到治本作用。同时也会促使煤炭企业自觉、主动地增加安全投入,可以大大提高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据调查,目前全国煤矿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只有35%左右,一些乡镇煤矿回采率仅为15%,有些甚至不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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