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记者从河北省农药检定所获悉,河北威远生物等四家企业获得该省首批农药生产许可证,标志着河北省农药生产许可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据了解,河北省是农药生产大省,共有农药生产企业183家,年生产量3.5万吨(折百)。为全面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赋予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农药生产许可职能,河北省农业厅组建了河北省农药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库,在京津冀农药行业领域征集遴选出52名专家,为开展农药生产许可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并组织专家先后开展技术评审和实地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和程序,确定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四家农药生产企业的相关原药品种和制剂剂型符合农药生产许可规定,成为该省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在发证仪式上,河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段玲玲表示,农药是农业丰产丰收的保障,研发高效、低残留农药产品,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至关重要,这是农药生产企业长久发展的重点工作,并鼓励首批生产许可的企业要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一定要讲诚信,在生产好药的基础上,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推广,同时要不断创新农药产品,推动农药行业健康发展,为服务“三农”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2017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和2017年8月1日实施的《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在“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质监或工信部门核发相关证件的企业,仍可使用,随后,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