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经贸委与省物价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下达全省2007年化肥农药企业优惠用电指标。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共为38家化肥农药生产企业提供14.17亿千瓦时的优惠电量,其中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农集团公司、永安智胜化工有限公司等18家直供用户优惠电量9.46亿千瓦时,顺昌富宝实业公司、连江合成氨厂、平和合成氨厂、永春化肥厂等20家趸售用户优惠电量4.71亿千瓦时。同时明确所核定优惠电量全年通用,各化肥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优惠电量挪作它用或转供给其他用户使用,企业如因结构调整、转产而不再生产化肥农药产品,则不再继续享受所核定的优惠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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