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站):
为进一步做好水稻用调查工作,8月份,我所继续对水稻用农药的供应和价格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内容与7月份相同(农药检(信息)函[2008]83号),仍为20个水稻常用农药品种、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经营网点。
二、各省所利用价格调查软件对辖区内数据进行汇总,并于8月15日之前提交部所。价格调查软件使用说明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价格调查软件可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下载,
(www.chianpesticide.gov.cn)
(二)部所联系人:赵月荣 武丽辉
电 话:010-65937010
010-59194258
传 真:010-59194075
Email:icamanet@agri.gov.cn
icamanet@126.com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农药价格调查软件使用操作说明
一、使用操作说明
1、农药价格调查软件为农药登记管理系统V7.0的子功能之一。用户安装后,选择价格调查选项,输入省所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2、登录后,点击左上角价格调查菜单的录入数据选项,进入录入界面。选择相应的调查年月、企业类别、调查产品后,在相应栏目输入正确的内容。输入内容均为数字格式,如输入格式有误,系统会进行错误提示。录入后,点击保存按钮,再次录入下一条数据即可。
3、数据全部录入后,点击调查菜单的录入数据选项的编辑发送按钮进入发送界面。用户在选择生成企业或经营网点选项后,可在查询关键字文本框输入查询关键字(也可不输入),点击查询按钮,界面将显示用户录入的相应信息。
4、选中某一条信息后,用户点击删除按钮将该记录删除并重新录入;点击修改按钮对该记录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发送按钮将该记录信息发送至部所数据库中。
5、发送成功的记录将在发送状态栏显示“已发送”,用户继续选择下一条信息逐一进行处理,直至全部记录均成功发送。
二、注意事项
1、如果系统进行了卸载和重新安装,那么在首次登录系统后,请首先点击系统菜单下的恢复已发送数据,待提示数据恢复成功后,再录入新的数据。(特别注意的是,在使用过程中不要点击该菜单选项,以免将已录入还未发送的数据覆盖掉。)
2、使用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010-59194018或010-8857817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