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两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从1月25日开始,化肥出厂价等由政府指导改为市场调节。而建立市场为主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国家将综合运用进出口调节、储备凋控、协调调运、市场监管等手段保障化肥市场稳定。
这个1月24闩两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号为发改价格[2009]268号的《通知》,把去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政策具体化。《通知》要求自2009年1月25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监管。
对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原闲,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一方面旧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化肥产品种类繁多,生产规模、工艺路线差,异大,经营环节复杂,客观上难以制定统一的价格政策;化肥生产用煤炭、硫磺、磷矿石等主要原料价格已完全市场化且变化频繁,对化肥价格实行限制不利于企业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国内化肥资源充裕,已经具备了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条件——占需求总量约90%的氮肥、磷肥产能过剩较多,国内市场化肥供应有保障;国内化肥生产、流通主体的竞争性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国家已建立了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变动与化肥出口关税税率调整的联动机制,缓解了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消费的矛盾;国家建立了农资综合补贴制度,适当补偿种粮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为推进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改革后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的问题,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一是加强进出口调节,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门、控制出口的政策。二是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合理安排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国家已决定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增加到1600万吨,占春耕用肥总量的20%以上,可以较好地保障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三是继续协调保障重点化肥企业用煤、用电、用气等原材料供应,积极组织化肥及其原材料调运,继续将化肥作为重点物资优先运输,促进化肥生产流通。四是继续加强化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和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