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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行业进入商标侵权纠纷案高发期


农资网 2010年10月13日 17:00 来源:南方农村报 【
今年以来,化肥市场商标侵权纠纷层出不穷:4月,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施大壮公司的“施大壮”名称纠纷;5月,德国巴斯夫公司与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商标纠纷;7月,临沂市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营销人员诉自己的双鹰图形被仿;8月,美盛化肥(烟台)有限公司因“美盛嘉吉”商标向经销商王荣祥提出诉讼……
  商标纠纷愈来愈多,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侵权形式可分两类


  记者仔细查阅了近年来曝光的数起商标纠纷案,发现引起商标纠纷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
  为傍“大款”,故意侵权型。
  此原因引起的纠纷案众多。今年8月,美国美盛化肥有限公司起诉王某案就是其中典型之一。据了解,美盛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磷肥钾肥生产商之一,也是全球500强企业之一,在中国拥有“嘉吉”和“美盛”两个商标的所有权,其中“嘉吉”商标在中国仅授权云南三环中化嘉吉有限公司使用。两商标在中国都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
  “但树大招风,我们公司的‘嘉吉’和‘美盛’商标在国内频遭仿注、冒注。”美盛公司法律部品牌保护专员杜常海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在市场调查发现,有的仿冒者把“嘉吉”和“美盛”商标加入一些文字,甚至用颜色或粗体突出“嘉吉”和“美盛”,或做成与其相似的文字注册成新的商标,有的则直接将“嘉吉”和“美盛”在企业名称中,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无意侵权型。
  这类案例也有相当一部分,“烟台五洲丰”便是其中典型之一。据了解,“五洲丰”商标是烟台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在2001年7月23日注册申请,2006年“嘉禾农资”将“五洲丰”商标转让给烟台施得富公司后,施得富一心开拓市场,很快将“五洲丰”打造成了中国肥料行业的知名商标。但没想到的是,2007年5月,“烟台五洲丰”突然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通知:“河南三高”向商标委提出,撤销“烟台五洲丰”第1901616号“五洲丰”商标,原因是“河南三高”在“烟台五洲丰”之前就注册了“五洲丰”商标,“烟台五洲丰”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
  “注册时根本不知道河南也有‘五洲丰’的商标存在,而且至今河南‘五洲丰’还默默无闻。而且他们生产的是农药,现在看到我们品牌做大了,他们想拿过去自己做肥料。”烟台五洲施得富肥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学江表示。

企业商标意识淡薄


  记者还了解到,商标纠纷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广东省内两家复合肥龙头企业芭田公司与福利龙公司为了“蓝复”商标对簿公堂。近年来,商标纠纷案更是愈来愈多,愈演愈烈。
  缘何越来越多的化肥企业会陷入商标纠纷的泥潭?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早些年,特别是肥料供不应求的年代,企业品牌意识淡薄,生产出来的肥料无论用何名都能销售出去。而如今,化肥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农民的品牌意识也开始变强,山寨品牌生存空间变得狭窄,“要生存,他们只有傍大款,商标纠纷因而也就多起来。”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李昊峰说:“其实傍名牌的行为在各行各业都很多。我曾买到过‘康帅博’方便面,仿的就是‘康师傅’方便面。这种行为从根本上来说,反映了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而化肥行业的仿冒现象正是其中的一个缩影。之所以盛行,也正是看到了目前的农民没有很好的辨别能力,而名牌的价格相对来说比较高,部分厂家因而对此趋之若鹜。”
  深圳市中原力和专利商标事务所王英鸿律师认为,被侵权者对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是引发纠纷的主因。她介绍,从业10多年代理过多起商标纠纷案,发现目前企业普遍缺乏商标保护的意识,申请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便感觉万事大吉,很少关注自己的注册商标是否侵权或被侵权,直到侵权事件发生才去“不情愿”地应对。“这样势必会让侵权分子肆无忌惮。”
  王英鸿认为,为了防止商标侵权案件的发生,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采取切实可行的商标保护措施是当务之急。
  对此,她建议,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适当考察可能与申请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的在先权利,以免注册申请被驳回或者注册的商标被撤销;二是及时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公告,认为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或者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三是及时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四是发现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然,不少人还表示,管理商标注册登记的政府部门对频发的商标纠纷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商标注册时,管理部门在对新申请的商标是否可能对已有的商标构成侵权的审核上不严。”

商标纠纷没有赢家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均对记者表示,商标纠纷中没有赢家。侵权者最后或者受到法律的惩罚,或者被纠纷官司缠身,而被侵权一方即使赢了官司,也耗去了大量的人力无力。
  商标纠纷中,被侵权者自然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美盛公司的杜常海告诉记者,涉嫌侵权者山东聊城市的王荣祥,原本是他们公司的客户,他所在地区一直是美盛公司的重点市场。2005年他将“美盛”、“嘉吉”商标注册成自己的商标,用于化肥生产和销售,而且价格卖的低很多,但农民以为王某卖的还是美国美盛公司的产品,使得真正的“美盛”肥料销量直线下滑。
  他还表示,最严重的是这些仿冒者给公司造成的品牌伤害。“有次,我们接到用户投诉,反应我们的产品出问题了,公司赶紧派人过去看,发现是仿冒我们商标的厂家生产的。这样的事情多了,美盛在农户心中建立起来的品牌就要毁于一旦。”
  而德国巴斯夫公司与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商标纠纷更是令双方“两败俱伤”的一个很好例证。
  今年4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以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及图”与德国巴斯夫公司的“狮马”商标因文字部分相近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裁定撤销了湖北祥云集团“红狮犸及图”在相关商品上的商标专用权。而湖北祥云认为,他们拥有的“红狮犸”品牌已获得“湖北省驰名商标”,是自己多年苦心经营的结晶,如此判定太不合理,并为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撤销判决。
  “商标纠纷案中,双方都需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快则一年半载,慢则耗时3-5年都有可能,这期间无疑会耗费双方许多的人力和物力。”王英鸿说。
  对此,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傍名牌的行为既不明智,肯定也不会长久。“真正想做大、想做百年老店的企业是不会去傍名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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